萧风没想到自己也有吃软饭的一天,还是同时吃两个女人的。
昨夜萧风醒过来时,一眼就看到了眼前眼巴巴看着自己的两个女人。
一个看着三十来岁的漂亮御姐,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可爱萝莉,见自己醒过来,都松了一口气。
萝莉哇的一声就哭了。
“老爷,我和娘都吓坏了!”
这是?
我媳妇和孩子?
昨天为了谈笔生意,萧风确实喝了不少,但也不至于醉到这个程度吧。
自己媳妇还是认得的,而且,自己闺女不是都上大学了吗?
博览群书的好处就是在任何操蛋的情况下都能保持理智,想到最合理的解释。
哥这是穿越了啊。
萧风挣扎着坐起来,试探着叫了一句:“娘子?”
御姐脸色苍白,倒退三步。小萝莉一脸震惊。
“老爷,别这样,你还年轻……”
萧风一呆,自己不是老爷吗?还年轻?
他看到炕桌上有一个铜镜,抓过来就照。
不算明亮的油灯下,铜镜里是一张极其陌生,勉强还能算英俊的脸——有点苍白,确实年轻。
然后记忆忽然复苏,他苍白的脸立刻红得像猴屁股。
他习惯了自己是四十六岁的商人身份,压根没想到自己穿过来是在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身上。
巧娘都三十四岁了,按照现在女人的平均婚育年龄,至少比他大一辈。
难怪吓成这样。
萧风支支吾吾:“刚醒过来,做了个梦,梦见我结婚生子了,所以刚醒过来时有些恍惚……”
巧娘松了口气,相信了他的说法。
“老爷你读书太刻苦了,累晕过去了。巧巧卖布回来看见了,就赶紧去找郎中。
可先后来了两个郎中也说不出什么病来,没要钱就走了。奴和巧巧正商量着再去请郎中呢。”
巧娘眼睛里闪着喜悦,巧巧也止住了哭声,抽抽搭搭的。
然后伸手到口袋里掏啊掏的,掏出二十几个铜钱来:“娘,今天卖布的钱。”
巧娘收进口袋里,然后皱着眉,咬咬牙,又掏出十个铜钱来。
“巧巧,去胡同口陈二的摊子上,买点肉回来。”
巧巧憧憬的看着娘:“晚上吃肉吗?”
巧娘冲正在发呆的萧风使了个眼色,巧巧明白了。
老爷身体弱,要补补。
巧娘三十四岁,巧巧十岁,萧风十七岁。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养着一个最年轻力壮的男人。
吃晚饭时,她俩把少得可怜的肉都放在了他的碗里,大概觉得他多吃点肉就不用吃药了,反正都是一样花钱。
原主的记忆萧风基本都继承了,情感却没有继承。因此他也不知道原主对这对母女究竟是啥感觉。
反正他自己是觉得挺不自在的。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口口声声管自己叫老爷。别说十七当老爷合不合适,就说这家都穷成这样了,还叫老爷就挺搞笑的。
就像自己前世刚开始做生意时,欠了一屁股债,骑着自行车满大街跑,人家还管自己叫萧老板一样。
萧风就跟巧娘商量:“能不能不叫老爷,哪怕叫少爷也行啊。”
巧娘笑着说:“那可不行,不管你多大年纪,老爷太太都去世了,你就是家里的老爷,不管多大,这是规矩。”
萧风无奈:“那就干脆叫小风吧,巧巧叫我风哥,也比老爷好听。我记得如果你大女儿活着,比我还大呢。”
巧巧咬着筷子,两个发髻在头上顶着,显得有点动心的样子,但巧娘惊慌的连连摇头。
“这绝对不行,先老爷对我家有大恩,为此丢官破产。要不是先老爷大恩,奴和巧巧可能早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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