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皎皎听得快吐了。
软饭男之前就是这样哄骗原主挖野菜倒贴他的?
连甜言蜜语都算不上,全是算计。
她抬起手腕,露出一块崭新锃亮的银白色手表,“你说的好东西是这种吗?”
宋文浩眼睛死死黏在那块手表上,“对对对,这手表是梅花牌的吧?”
“不过你太胖了,戴起来不好看,正好我的手表前两天坏了,你这块就给我戴吧,女士的我也不嫌弃。”
“做你的春秋大梦!”
池皎皎双手五指猛地握紧,左右手同时又重又快的直拳砸出,宋文浩瞬间变成了熊猫眼,“嗷——”
再一拳封住声带,让他想求救都无门。
池皎皎拳拳到肉,专挑不留痕迹却痛到人心里去的穴位打。
“宋文浩,你不会真的以为我对你有意思吧?不过玩玩而已,还真把自己当根葱了?”
“在我心里,你浑身上下从头发丝到脚趾全部加起来,都比不上顾铮的一根汗毛,所以你在高傲什么?”
“下次见到我跟我男人,聪明的躲远点,再让我听到你骂他是残废,我不介意断你一条腿!”
“滚!”
宋文浩被一脚踹进了沟里,浑身痛得像被拖拉机碾过似的。
他狼狈地瘫在污泥里,难以置信地瞪大眼睛,池皎皎的羞辱令他脸颊滚烫,就像整张脸皮都被人撕下来扔在了地上践踏。
他可是首都来的知青,怎么会比不过一个乡下的泥腿子!?
“…嘶啊…池皎皎…贱人…你会后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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揍完人的池皎皎神清气爽,背着背篓,哼着小曲儿往大青山走去。
顾铮太正人君子,又顶着军人的身份,一般情况下,就算别人跟他动手了,他也只能防卫不能反击。
对付宋文浩这种没脸没皮的小人更是只有受气吃亏的份儿。
可她就不一样了,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人,把顾铮支走才有机会出一口恶气。
风掠过山涧带走燥热的暑气,穿过一小片竹林,就听得溪流潺潺,野鸟咕咕。
无名小溪处在一片狭长山谷之中,自对面的大岷山蜿蜒而下,曲折回环,水流湍急。
溪石斑鱼个头虽小,可它却是连骨头都能吃的,肉质细嫩鲜美,营养丰富,可前世因为破坏和污染,野生溪石斑变得十分少见,价格也一路涨到一百元一斤。
其中最让她惊喜的就是有六七条巴掌大的溪石斑和几条大马口,这种马口鱼是肉食型鱼类,肉质比溪石斑还要细嫩,也是溪水鱼中常见的品种,它比较神奇的地方就是,雄性马口在夏季水温升高后会发色,鱼身侧面间隔呈现出一条条清晰的绿青色条纹,其余银白的部分在阳光照射下会反射出淡粉色,随着气温升高,发色也会更加鲜艳。
前世,池皎皎吃过几回野生溪石斑,清蒸、油炸、红烧、煎小鱼干……就没有哪一种做法是不好吃的。
回忆起那鲜到掉眉毛的味道,她迫不及待地脱掉了鞋袜,踩进水里。
清凉的溪水激得她微微颤抖,玲珑雪白的脚趾蜷缩起来。
玩了会儿水,她才开始捕鱼。
想到空间里挖出来的池塘,池皎皎心念一动,指尖伸进溪流中放出一丝灵泉水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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