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过,元明交替之时,他这种贵族后裔落在明军的手里......
当初蓝玉傅友德等人平定云南,那些杀才最爱干的事就是掳掠了这等贵人后裔之后,直接来上一刀,然后送到宫中.....
洪武十五年平滇,郑和还是个孩子时就被净身成了阉人,历经辗转之后被送到朱棣身边伺候。
但不同于一般的阉人,可能是因为郑和出身良好从小受到严格的教育,朱棣很快发现这个年轻的宦官,能文能武。且带在身边之后,展示出超人的才能。
这次朱高炽这个嫡长子出海,因为不能带女人,所以特意让郑和前来随行。
“他娘的,要血命了!”朱高炽躺在榻上,鼓起的肚皮不断起伏,口中有气无力,“要血命了,苦胆都吐出来了!”
“大爷不可胡言乱语!”郑和说话声音很轻,很是悦耳,“您是燕王世子,怎能和粗汉一样粗俗?外人听了......”
“好了好了,三宝你也来教训我!”朱高炽胖手扯开衣领,“你看看这哪是人呆的地方?这一路上我吃了多少苦?出海?这海有什么好的......”
朱高炽絮絮叨叨的说着,他是燕王世子,外人面前要讲究礼法威仪,只能在郑三宝这等心腹之人面前,发发牢骚。
而郑和却一边听着朱高煦的絮叨,一边看向船舱外的大海。
“大海,挺好的呀,大海的另一边是另一个截然不同的世界......”
他忽然想起儿时,父亲和祖父对他说的话,大海远比陆地更加辽阔。他更想起曾经,父祖在他孩童时,讲述过的那些千奇百怪的海外见闻。
到他祖父那一辈,他的家族已经改了汉姓马,但因为祖上信奉的是回教,所以他的祖辈曾跟随色目人的船队,到达过麦加.......
“这一趟,我可是受了.....”
朱高炽正说着,忽然发现郑和心不在焉,而后目光落在对方的手腕,发现对方带着一串念珠,笑道,“方才又在研究佛法?”
郑和的祖上信奉回教,但他本人信奉的却是佛法。
闻言,郑和收回目光,笑着把念珠褪回袖子中,笑道,“大爷说笑了,哪里称得上研究,不过是在经书而已!”说着,他亲手打了一盆清水,送到朱高炽面前,“不是小的多嘴,大爷您如今是国使,渡海出使番邦,国朝可还没有过先例。”
“您既是皇孙世子又是使者,代表着皇家和咱们大明的脸面,还有天朝上国的威仪,再苦再累也不能满腹牢骚。不但不能牢骚,还要举止端庄......”
“知道啦!三宝你好啰嗦!”因为自小在一起长大的,是以朱高炽对郑和除了主仆之外,还有这深深的友朋之情,“这不是在你面前吗?别人面子,我哪能说这些!”
说着,又是深深的叹口气,“既来之则安之,既做了就要做得最好,哈!是不是这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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