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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2章 罪籍(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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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场朝会结束,年国上下讨论颇多,但鸟人和秋千急匆匆跑出乾龙殿,想赶紧去瞧瞧刚刚得到的院子,可才出皇宫不久,一个年轻官员突然凑上来说话。年轻官员自我介绍,他姓隋,名奉,是方圆馆木栏院的院尊,特来送上家丁婢女。

  隋奉言道:“两位王爷,太后所言极是,您两位的院子特别宽广,占地不小,合该纳些下人打理。”

  鸟人上下打量隋奉几眼,见他贼眉鼠眼,以为有诈,于是摇头拒绝,“不需要。佣人的话,我们有,南林城秋鸟王府好多呢,请他们过来就好。”

  隋奉讨笑道:“两位王爷,下人和下人不同。两位招来的下人,估计都是正籍,不便使唤,我木栏院的奴仆是罪籍,任由呵斥打骂,任由戏耍摆布,即便死了,也不算大罪过。两位应该明白我的意思吧?”

  “罪籍?”秋千不解,“啥意思?啥叫罪籍?是奴隶吗?年国还有奴隶?”

  隋奉一边邀请秋鸟王前往木栏院,一边解释此间之事,“传闻两位王爷复活后失去记忆,看来所言非虚呀,连罪籍都不记得了——请容小的慢慢给两位介绍。这罪籍,确实可以算作奴隶,但有些差别。话说当年,因秋鸟帝不喜年国存在奴隶,所以德龙帝期间,年国逐步禁止增添奴籍,渐渐没了这说法。可是吧,到了续乾大治年间,循潜馆尊立下律令……”

  “等等。”鸟人打断隋奉的话,“怎么又是循潜馆尊?我发现怎么年国各种律法好像都是他主持年国时立下。”

  秋千说:“以前我们觉得啥事都是吉勿用定,可最近发现那个李循潜管的事更多。”

  “正是如此,年国八成左右的律法条令是循潜馆尊立下,甚至连乾龙王后期所定律令,亦有循潜馆尊参与。方圆馆出身的循潜馆尊就任凤凰馆馆尊前,曾先后担任过年国大部分馆府主尊,对年国内外都极其了解,修改、制定了许多律令法度。”隋奉说道,“罪籍之事,也是循潜馆尊定下。循潜馆尊有言:‘百姓大智若愚,违反法度尚且可以原谅,但为官者皆是聪明人,若知法犯法,则罪不可赦,单受刑罚不足以惩戒其心,刑罪之外还需贬其籍位。’也就是所谓的‘罪籍’。”

  “哦,原来是这样。”秋千道,“这么说来,普通人没机会变成‘罪籍’,只有官户触犯刑律之后才行?”

  “没错,正是如此。”隋奉说,“比如这次,两位王爵处理雪珠州大小官员,他们和他们的部分家属就会成为罪籍。”

  鸟人问:“罪籍与正籍有什么不同吗?”

  “不同很多,但总结起来就是三句话,”隋奉说,“一是‘身无分文’,二是‘身无长物’,三是‘身不由己’。”

  “怎么解?”

  “所谓身无分文,是指罪籍之人不得使用钱财,衣食住行所需物品,只能讨要或做工换取。”隋奉说,“所谓身无长物,是指罪籍之人不得拥有房屋田地河塘山林等财产,只能做工或要饭。所谓身不由己,则是说罪籍之人的活动区域有限制,每月十五要来院里接受批训,离开区域或缺席,需要请假。”

  “哇哦~有点惨呀。”鸟人和秋千来到隋奉的地盘——木栏院,果然看到不少面有菜色、衣着破烂的人,几个官员正大声呵斥、打骂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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