顿了顿,程焕崇补充:“并不一定要经过系统学习或专业培训的人,他才能画出画来。在我看来,画画更需要的是天赋和热情,不是什么高层次系统学习。”
他一开始画画,并不是因为专业的学习才会主动喜欢。
他喜欢是因为天性的喜欢,而正因为这一份天生的热爱,他才能咬紧牙关坚持下来直到现在。
“不错。”林清之温声:“有一定的道理,但并不全对。古今中外许多天才画家都是经过专业启蒙和后天不懈努力学习,才能最终成就一番大才的。”
程焕崇摇头:“于我来讲,如果有时间有兴趣,那就多学一些。如果不怎么想,那就算了。因为我有足够的基础和经济条件支撑我热爱这个行业。我每天都在学习,每天都在进步,不差去什么正规学校搞那些公式化规模化的教育。”
且不说家里留给他的亿万家产,单单靠他自己手中的画笔,他每天的纯收入都在几万以上,有足够的资本和底气选择自己的路。
出国留学可能是锦上添花,但绝不是什么必要或必须的事情。
另外,他还有一点儿自己的小心思——他发现他不想离开林清之太久,舍不得,也做不到。
林清之明白他的意思,微微一笑。
“你自己想明白就好。当然,你也得说服得了叔叔和阿姨。他们都是很开明的人,应该会支持你的最终想法。”
程焕崇摇了摇头:“不一定……我爸那人偶尔蛮执拗的,他比我妈要传统一些,思想顽固老旧一些。在他看来,多读一些书肯定是好事。但好是好,不一定适合我呀。”
林清之温声劝道:“其实,去与不去,对你现在来讲区别不大。但从长远计,能去更开阔的地方开开眼界,绝对是利大于弊。”
程焕崇有些不敢置信:“你很希望我去?真的?”
“不希望。”林清之眸光灼灼盯着他看,一字一顿:“舍-不-得。”
程焕崇的耳根红了,支吾:“我就知道……分析一大堆,说到底还是情感胜于理智。”
“那倒不一定。”林清之低笑:“你若是想去,我自然要理智胜于情感,全力支持你去。你要追求知识,开拓眼界,我再怎么不舍得,也只能忍着。你我还算年轻,三年不算长。两情若是久长时,有何岂在朝朝暮暮。”
程焕崇好笑瞪他,哼问:“真的?确定?那我可真去了!”
“去便去。”林清之略一思索,道:“我会把飞机换一架更大的,最好把半个家都安在飞机上,然后隔三差五去找你。那边的学校不会强制要求学生必须住校,到时我会在你们学校附近买下一套大公寓,装修成你喜欢的风格。到时你能住得舒心,也能安心画画。”
程焕崇见他一副“我早已做好安排”的模样,有些哭笑不得。
“你干脆说你要去那边陪读,不就成了?”
林清之摇头:“不一定能全程陪读,但我会尽量安排。”
程焕崇翻了翻白眼,调侃:“你不工作赚钱了?你手下好几百号人跟着你吃饭,你能撇下他们?三年哎!不是三天!”
“工资奖金照旧。”林清之胸有成竹解释:“我们行内有句老话,叫‘三年不开张,开张吃三年’。我开张这么多年了,不差你这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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