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是钱?”胜朝暮疑惑。
“咱们行走江湖之后,吃穿用度都不能再靠身边的人,都得自己自足啊。那你说,吃饭得要钱吧,住店得要钱吧,买衣服的要钱吧,结交好友,请人家吃个饭也得要钱吧!”祝玉珏挑了挑眉,表现出一副痛心疾首的模样,“没有钱,在江湖上寸步难行啊。”
“我知道钱很重要,但没有的话,也不至于寸步难行吧,我看话本子里的大侠都没钱。”胜朝暮道。
“尽信书则不如无数,那都是话本子,怎么能和现实相比?”祝玉珏道。
“哟,祝玉珏,你居然还能说出尽信书则不如无书呢。”胜朝暮惊讶。
“那是自然。”祝玉珏挑眉,他当年就是因为这句话,所以才不读书,要去闯荡江湖的。
“行吧,就当你说的有理,我多带点钱。”胜朝暮道。
“嗯。”祝玉珏两眼放光,比了个拿钱的手势,“那个...大长公主,你看我们俩一起闯荡江湖,我也算是你的前辈。还可以给你做向导,你是不是得付我点儿...”
“哦。”胜朝暮点头,露出一副似笑非笑的表情,“我懂,我懂。”
因为胜朝暮突然想起,祝玉珏之所以和她一起来到书院,是因为祝家老爷子想让他跟着自己多读书,少闯荡江湖,最好能学会自己自足。
胜朝暮不由地想起了来书院的前一天晚上。长平王满面愁容的,用恳求的语气对自己说:“大长公主,老臣真诚的希望你能把我那不争气的小孙子一起带去书院,让他好好向您学习,潜移默化之下,也能学点儿本事吧。”
思绪回到现在,胜朝暮拿出了当老板的架势。
“那我们可得仔细算算,这雇佣费到底该如何付?”胜朝暮大手一挥,捞出纸笔开始算账,“一个侍卫的月例银子是三两,鉴于你得天天跟着我寸步不离,共同吃住,所以我包你吃住,吃住的费用不用你拿,你每个月随叫随到,随时伺候在左右,便能有三两银钱。”
“才三两?”祝玉珏显然觉得有点少,毕竟他在外面欠了上百两。
“这还嫌少?我可是包吃包住的,你要是想买件衣服什么的,我也包。这三两,可是你纯纯的额外收入。要不是看在我俩认识,而且你还比我年龄小的份儿上,我还不用你呢。”胜朝暮已经露出了作为老板“刻薄”的嘴脸。
祝玉珏发现他确实没有其他渠道挣钱,虽然少,但也是肉。
“行!”祝玉珏委屈至极。
“行的话就签字吧。”胜朝暮在说话的时候就已经拟好了卖身契。
“卖身契!!”祝玉珏目瞪口呆。
“嗯。从闯到江湖之日起,到截止时间,你都得跟我寸步不离,所以就相当于卖给我了。”胜朝暮敲了敲写着三两银子的地方,“签不签?”
“我签!”祝玉珏咬牙切齿的委屈,说的又十分郑重,好像签上之后自己就真的卖给胜朝暮了。
胜朝暮看着“祝玉珏”三个龙飞凤舞,明晃晃的大字。心底只发出一种奸计得逞的狂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