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柔柔微微的点了点头,叶谦笑了一下,说道:“可以抽烟吗?呵呵,不抽烟好像没那种气氛和感觉。”说完,叶谦掏出一根香烟点燃,深深的吸了一口。
“相信你也知道我离开了sh市八年吧?你知道为什么吗?呵,当初年少气盛,有个江湖大佬打了我三弟,我看不过去,于是在他家门口足足蹲守了三天三夜终于让我找到一个机会,捅了他两刀。他命大,没有死,如果我的刀再偏一寸的话,他就去见了阎罗王了。他没有死,也就意味着我别想再sh市待下去了,我也不想因为我连累老爹他们,所以我偷偷的离开了sh市。当时年纪又小,身上也没钱,只好睡马路、桥洞,去捡餐厅门口垃圾桶里的剩饭生菜充饥,被人当作流浪狗一样的驱赶。想想那时候,过的都是他妈的什么生活,有时候连死的心都有了。”
“或许是命中注定吧,我被一个人救了,是他改变了我的一切。他以前是华夏狼牙特种部队的队长,犯了错,被开除了军籍。他把我带到了中东,带到了他自己创建的一支雇佣军集团里。那时,我十七岁。我和那些从各个国家军队退伍的军人生活在一起,和他们一起训练。在外人的眼中,他们或许都是杀人不眨眼的罪犯,可是在我眼里,他们却是世界上最可爱的人。他们教我格斗,教我枪械知识,教我各国的语言,同样,他们也教我杀人。我第一次杀人,是十八岁,我不记得当时的情况了,可能是太紧张的关系吧。这八年来,我见多了生离死别,手底下也沾满了鲜血,不过也让我明白一个道理,这个世界就是个人吃人的世界,弱肉强食,千古不变的道理。”
“两年前,那个带我出道的队长在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被敌人乱枪打死,身上起码有四十几个枪眼。当我抱着他尸体的时候,我以为我会哭,可是我没有。或许你会是我无情,但是我当时真的是一滴眼泪也没有流。因为,我记得他跟我说过,男人,流血不流泪。去他妈的流血不流泪,我又不是铁打的人,我也有感情。当我带着队员将敌人全部消灭之后,我哭了。你知道我们的雇佣军叫什么名字吗?狼牙!或许是因为队长以前曾经在华夏狼牙特种部队待过,所以有感情,把组织的名字也取名狼牙。但是在我们看来,狼牙是代表着一种精神,一种团结一致,犹如野狼牙齿一般锋利可以将敌人撕裂的精神。后来,我被推举为组织的队长,我知道身上的担子更重了,我必须完成以前队长的遗志,让狼牙在世界绽放耀眼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