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气这个东西显然是没有的。
如果儿子娶了这苏家小姐……阴阳讲究个调和,文武也讲究个互补,指不定有了苏家文气的熏染,咱王正家还能出个文武双全的举人进士啥的。
于是,王正金钟咧嘴傻乎乎的笑了起来。
他身旁骑在战马上的长孙红衣就很是惊诧了。
长孙红衣与王正金钟极为熟悉,因为在皇城司的时候,王正金钟本就是爷爷最信任的人。
“伯父,今天你已经傻笑了三次了!”
“啥事那么高兴说来让我也高兴一下?”
王正金钟转头向了长孙红衣,“红衣啊,你……你喜欢我家那小子么?”
长孙红衣顿时就不高兴了。
她瞪大了眼睛,脸蛋儿一红,“伯父,我爷爷虽然去世,但你也莫要想着用你这皇城司提举的身份让我嫁给王正浩轩那小子!”
“这个……你为啥就不喜欢我家那小子呢?”
长孙红衣修长的脖子一扬,就像一只骄傲的孔雀,“咱实话实说,你不会生气吧?”
“怎会?你只管说!”
“你家那小子少不更事,太肤浅!”
王正金钟一听,整个人顿时就不好了。
那小子肤浅么?
肤浅么?
好像有点。
不然不会干出偷吃了他师傅的狗还偷吃了他师傅的鹅这种事情来。
那小子回到京都之后,京都的犬吠之声都骤然减少。
这些当然不是个正事。
那小子好像确实也没干过什么正事。
长孙红衣扭头向了王正金钟,觉得自己这话说的太直接了一些,有些伤人。
她正寻思缓和一下,不料她又见王正金钟脸上露出了一抹灿烂的笑来,接着她便听见了王正金钟的话:
“嗯,但我家那小子还是有几分能耐。”
“他偷狗是绝对的好手,现在……现在竟然学会了偷人!”
长孙红衣大吃一惊,便听王正金钟又笑道:“嘿嘿,他找到媳妇了!”
长孙红衣:“……谁家姑娘瞎了眼?”
王正金钟瞅了长孙红衣一眼,悠悠说道:“可不是谁家姑娘瞎了眼,而是……我那儿子太耀眼!”
长孙红衣:“……”
“对了,你可有喜欢的人?若有,伯父为你做主!”
长孙红衣想起了阿木。
那个如刀一般冰冷的酷酷的少年。
他的神态是那么的坚定,他的意志当然就如磐石一般的顽强。
他的表象虽然冰冷,但他的内心……指不定极为火热。
具有这种特质的女人,往往都是女人中少有的极品。
具有这种特质的男人……那绝对是天底下最有担当的男人!
长孙红衣眉梢一扬,眼露欢喜,却没有说出阿木这个名字。
凌冽的寒风吹得她长发飘飘也吹得她那一身红衣猎猎。
“我的事,暂不用伯父操心。”
她忽的转换了一个话题,她向了王正金钟,极为认真的问了一句:
“不是说北部边军的那位夏侯大将军率军南下了么?我们是继续前往周庄还是渡江北上去守卫燕云关?”
王正金钟微微一笑:“咱既不去周庄,也不去燕云关。”
长孙红衣一怔:“那我们去哪?”
王正金钟手里马鞭一指:“去平江!”
“去平江干啥?”
“给我儿提亲……帮我儿杀人……!”
无尽的昏迷过后,时宇猛地从床上起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