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小赢,秦是秦小赢的秦,小是大小的小,赢是输赢通吃的赢。
今年他12岁,一个不算大但足够懂事的年纪。
小赢就是大胜。
云姨经常拿秦小赢的名字开玩笑。
那远古大能没有因为秦小赢杀掉一个蝼蚁而有任何情绪波动。他只是好奇为何一个少年竟然会打破自己的休眠。
这种事,亘古罕见。
菩萨畏因,众生畏果。
远古大能掐算一番,并未有太多发现,于是就放走了秦小赢。
一只有点意思的蝼蚁。
寿元不足三年。
三年之内,若无法成为修真之人,他的身躯必定承受不住他体内的奇怪能量,爆体而亡。
在它看来,生死不外如是。
一只有意思的却注定要死去的蝼蚁,他不想动手。
秦小赢高兴的拿着一块海王天鳞作为证据回到海边的小木屋中。
这个小木屋他已经住了五年。
五年前,他还只是仙侠镇中的一个小乞丐。若不是云姨突然出现,他不会有堪称为家的去处。
“云姨云姨,我可以出门游历了!”秦小赢推开门喊道。
小木屋中,却空无一人。
秦小赢怔怔地……云姨走了。
桌子上留下一封信。
小赢亲,启。
小赢赢:
我,你最无敌美丽可爱的云姨,已经受够了长达五年的保姆生活,就在刚刚,嗯,就是你去打海王的时候决定:我要走啦。
这件事,老娘就这样如此开心愉快的决定啦。
所以写封信通知你一下。
再也不用给你洗衣服,也再不用给你讲老娘当年叱咤江湖时候的英武身姿了。特别是有辣么多帅气哥哥们拜倒在我的仙裙之下。
留下这封信,就是跟你说一声,我,不干了!
现在,立刻,马上。
这五年,你吃老娘穿老娘的,学的还是老娘的,老娘已经没有什么可以教你的了。
所以剩下的路,你就自己去慢慢探索吧。
人生很长,你要学会一个人去走呢。
比心。
不那么爱你的云姨留。
看完信,秦小赢苦笑一声。
神经跳脱的云姨,终于也离开了这个囚禁了她五年的牢笼吗?
还有,臭云姨,你什么时候给我洗过衣服?做饭洗衣打扫卫生,哪件活不是我干的?
不过还是谢谢你,云姨。
有了记忆后,秦小赢便不知父母是谁。
别的少年都有父母关爱,唯有他,不过仙侠镇中一个无人理睬的小乞丐,靠着街坊邻居的救济过活。
若不是云姨突然出现,他还是那个流浪街头的小乞丐。
在心中,秦小赢早已经将云姨当成了自己最亲的亲人。
他甚至还想抹一把泪,纪念好不容易离去的云姨。
不过秦小赢眼尖,发现信背面还有一行字:
不用谢我,更不用为我留下你那些难看的蛤蟆泪,虽然你人长得不难看,但云姨我可是看惯了帅气哥哥们的神奇女子啊。
把字写在这是因为前一页纸不够用了。
我想说:若非必要,不要使用你那个变态到极致的一拳必杀……
毕竟这是一个修行占据主导的世界。
剑气、法术,阵法、阴谋……哪一样都比你那小豆芽菜一般的肉体强横十万倍。
所以凡事多用脑子。
这是云姨纵横天下的艺术,嗯,对,就是艺术,不准反驳!
算是还有那么一点想你的云姨留。
云姨,我谢谢你啊。
你说的这些我都知道的。比野兽更可怕的是人心啊。
秦小赢哼哼两声。
小爷我,立刻马上要开启江湖之路了!
但……要填饱自己的肚子先。
今天吃什么好呢?
不如……
今晚吃鸡?
黄历上说:今晚吃鸡,大吉大利。
于是劈柴,烧水,拔毛,烧烤。
鸡皮在美德拉反应的作用下出现了焦褐色。
香喷喷。
秦小赢吃掉一只鸡后,为了不浪费食材,又把后院的猪也宰了吃了。
给他踏上江湖送行。
何况,他还只是一个正在长身体的青葱少年。
对于吃,秦小赢总会给自己找到各种理由。
酒饱饭足,人生快乐事。
…………
一觉醒来,秦小赢突然有些惆怅。
所谓的江湖,应该从哪里开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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