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人的盼望着现场上演大卫击倒巨人歌利亚的场面,但结果却令他们失望了——
豹闪闪的确结结实实地踢中了阿强那宽大的背,也令阿强“噢”地叫了一声,但似乎对阿强毫无影响,他反而还能转过身来,试图抓住豹闪闪!
“嘿嘿,你清彩(随便)踢!我不痛!”
豹闪闪见阿强伸出手来,向后一跳,再次躲过了阿强的攻击。
豹闪闪足够灵巧,而阿强则是动作较慢的力量型选手,看来这场搏斗会是一场持久战了。
豹闪闪不断地左右腾挪,躲过阿强的攻击之后会马上试图发起反击,但无论如何击以拳脚,阿强都仿佛没事人一样。
反而阿强似乎抓住了规律,偶尔能够骗豹闪闪发起反击,而自己抓住机会,与豹闪闪直接对拳,令后者噗地叫疼,慌忙退后。
豹闪闪的确是强大的猎人,面对中型野兽时恐怕能够用上她娴熟的技巧而不落下风,但真要面对大只佬,还是不太可能的。
阿强又一次抓住机会,愣是用胳膊将豹闪闪撞出一尺开外,使她瘫坐在地!
在场观众都倒吸一口凉气。
这显然是要输了,阿强不会错过这样的机会,两步向前想要将她扑倒!
令所有人意外的是,豹闪闪以手撑地,猛一用劲,竟将两腿高举起来,在阿强没反应过来时正正踢中阿强的肩膀!
对此没有准备的阿强在向后倒地的同时抓住豹闪闪的两脚,而豹闪闪将计就计,在阿强倒地的同时竟一屁股坐在阿强的脖子上。
“一!”监督搏斗的吏员马上开始喊数。
阿强左右摆头,仍然抓着豹闪闪双脚的双手想要推开她,但豹闪闪咬牙切齿地竟坚持了下来!
“二!”
场边刚刚不敢看的人,都瞪大了眼睛,试图理解到底发生了什么,形势竟瞬间逆转?!
“三!”
“候选者豹闪闪取胜!”
所有人的下巴都给惊掉了!而后则是震天的欢呼!就连旁边正在搏斗的其他候选者都愣住转头来看!
放弃抵抗的阿强无奈地吐槽道:“囡仔,原来你这么重……”
郑克殷也认同这一点——豹闪闪靠自身体重抓住机会压住了阿强,连阿强这么壮的男子都难以拔开她的腿将她推开,恐怕是她十年如一日地摄入蛋白质的缘故。
又因她运动量大、动作灵巧,她吃肉吃得多也不显胖,简直是完美的健美身材。
这么看来,她在狩猎方面是的确非常有经验,她真的不是自我吹嘘。
豹闪闪听着全场的欢呼声,像小女孩一样很开心地笑了。
她出人意料地打赢了阿强那样的壮汉,第二轮、第三轮的搏斗中,被抽中的男子更加不愿意和她对决了,第二轮的澳龙人见推脱不掉,只好一开场就宣布认输;而第三轮官府还是给安排了汉人,但那个瘦鸡不堪一击,刚开打未久便顺势承受豹闪闪的攻击,而后麻溜地倒了地。
搏斗项目结束的时候,午时其实也快要过了,整个上午的三个项目,豹闪闪几乎全是第一,一下子成为全城热议的话题!
午休时间,官府给所有候选者都提供了一碗汤和糕点、包子,郑克殷见场地上豹闪闪单独坐在一旁,不像其他人都与旁边似乎认识的人有说有笑,便走上前去,用澳龙语打了招呼。
“日安,闪闪。”(MishishTuux,Shimpshi.)
豹闪闪惊讶地抬起头来,眨了眨她那大大的双眼,很是可爱。她吞下了还在口中的食物,用澳龙语回道:
“你就是郑克殷大人?”
“是,”郑克殷让小吏给自己小木凳,坐下来,与豹闪闪距离可以更近些,也不必显得高高在上,“我听李茂说,你报名的时候,声称自己比大多数男人更强大。”
豹闪闪爽朗地哈了一声,“那现在郑大人知道我说得没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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