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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一章:【范思辙算钱名场面】(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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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希望白马的买家还在京城,不然就完犊子了。

  还以为血赚,没想到最终血亏。

  之前,他老婆觉得那白马实在太能吃了,养不起,于是便给卖了。

  “你个败家娘们儿,这下可害死我了!”

  这种巷道之中,多有些臭水沟的味道。

  偶尔还能听到一些犬吠之声。

  范醉摸了摸鼻子,走出巷道。

  回到一石居,若若和范思辙已经点好饭菜,而且全都上桌了。

  他也不客气,当即吃了起来。

  饭菜入口那一刻,他忽然明白,为何一石居的饭菜价格如此之高了。

  确实一流!

  而且,这里除了吃饭外,还有不少美女三陪。

  当然,这里是不能留宿了。

  三陪之中,并不包括陪睡。

  “真好吃,全是银子的味道!”范思辙大口吃饭,感叹道。

  看着满桌子菜,他的心都在滴血。

  他现在终于明白了,什么才叫真正的败家玩意儿。

  其实,吃喝玩乐这种事情,无非就是图个开心罢了。

  但前提是,别花自己的钱。

  负责买单的那个人,是如何也高兴不起来的。

  美食果腹,范思辙却觉得没什么味道。

  他幽怨看向范醉,委屈道:“哥,你是我亲哥,卖书的生意你让我做呗,好歹让我把今天的钱赚回来啊。”

  范醉在给若若碗里加菜的时候,忽然听到这句话,动作微微一顿,目光看向若若。

  若若摇了摇头,表示自己并未将这个消息告诉他。

  念及此处,范醉倒是忽然来了兴趣,问道:

  “你怎么知道那书是我写的?”

  范思辙将手中饭碗放下,起身给范醉倒了一杯茶,说道:

  “《金瓶》和《西厢记》中,有着太多经典场景和动作,估计也就只有你这个美女收藏家才能写得出来了。

  而且,我姐一直很不对劲,我是猜的。

  哥,这书真是你写的?”

  范醉看了若若一眼,然后上下打量了一下范思辙,心里大概能够猜到,他为什么比原著,比电视剧中要聪明一些了。

  不待他说话,范思辙又说道:

  “我刚才看得仔细,买这书的人极多,一卷最便宜都能卖八两银子呢!

  你看这书,品相极其一般,印刷制版加在一块儿,也就三钱二分不到。

  不算人工,每卖一本书,咱们就能净赚七两六钱八分。

  刚才这么一会儿功夫,就卖出八九本,若是铺开人手,一天至少能卖出上百本。

  我说,一百本书,咱们就能净赚七百六十八两,控制好时间,十五天出一卷,那就是一万一千五百二十两啊。

  到时候,除去人工铺面,就按三分算吧,那咱们也能拿八千零六十两的纯利啊,到时候你出它个十二卷,那就是九万六千七百六十八两。

  这还是一稿初算,暴利啊,简直就是犯罪!”

  范思澈如同吐豆子一般,说了一大堆,若若听得一愣一愣的。

  就是范醉,也跟不上他这口算和心算速度。

  果然,这就是天赋啊。

  “你说了这么多,但是,我没怎么听明白,你这都是怎么算出来的?”

  若若好奇问道。

  范思澈疑惑地看看两人,“这还用算吗?”

  “哎呀,先别管这个了,范醉,我觉得,这个生意咱们应该自己做,暴利啊!”

  “叫什么!”一旁,若若出声道。

  范思辙连忙改口道:“哥,亲哥,只要你把这生意让我来做,以后我天天请你一石居,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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