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着他让书童将精致的帖子取来,送到姜晨手上。
他打开一看,果然是三天后的诗会邀请。
“方兄很有雅兴,在下必当准时赴约。”翻看过以后,姜晨提议道:“不过这诗会上直接朗诵怕是有些不妥。
不如拟定题目后咱们将所作诗词写下来,届时挂起来一同欣赏品味。
自己提笔所写,总比负责记录的书童抄写有趣又好看。
若能得佳作,还能直接提名收藏。
金州城众才子才女提笔作诗,除了欣赏文采顺便还能见识书法,岂不妙哉?”
方安义拍手叫好,“不错不错,晨兄所言极是!
到时候我让人提前备好笔墨纸砚。”
话题至此,他便压低声音道:“我先提前给你透个底,这次诗会虽说是以我的名义提议举办。
实则巡抚大人家的大公子带着位神秘公子到访,让我将金州城的才子才女聚集起来,巡抚公子现场出题。
看样子,或许是想通过诗会考察人才。
这可是个好机会!
晨兄既然一扫疾病身体康泰,可要用上十分的心思对待此次诗会。
若被看中,或许明年能得到以才荐举机会。
届时,你也就不用再花钱捐闲职挂那个名了。
以晨兄的才华,名震金州城轻而易举,届时必将成为美谈!”
“多谢方兄指点!”姜晨回以谢礼。
两人又闲话片刻方才散了。
“宿主大大,你跑这一趟也没打听出来题目,布局失败了呗?”小白猫撸撸毛茸茸的大耳朵叹了口气。
坐在马车里摇摇晃晃的姜晨否定道:“我说的布局,不是打听题目。
你大概忘了,主角林慕白还没学会这个世界的文字呢。
穿越古代,没身份加成就会像林慕白一样,根本就不识字。
这年代能上学读书的人很少,连书籍都属于贵重物品。
原主只是个卖炊饼的小贩,怎么可能有机会学文识字?
所以剧情安排,三天后的诗会规则很随便。
只是出了个题目,谁作出来就站起来念。
这样不认识字的主角就可以大出风头。
我的提议,就是斩断这条路。”
“哦”小白猫思索一会儿没想明白,便打了个呵欠趴在他肩上开始打盹。
从马车上下来,姜晨刚要进门眼神余光扫见一个略佝偻的身影,他当即停下仔细看过去。
那是个二十来岁的女人,虽说穿戴打扮干干净净,整个人却很木讷,正在管事媳妇指挥下拎着一大包脏衣服往井边走,看样子应该是干洗衣服的活计。
“那是谁?”他指着面生的年轻媳妇,询问角门管事。
对方望了一眼笑着回道:“她就是小厮慕白家的。之前说是病了,回来以后熬了两服药吃也没什么大碍,现在来瑞家的正安排她洗小厮们的脏衣服呢。”
“把她叫过来,我问几句话。”
管事应了屁颠颠跑过去叫人。
小白猫睡得迷迷糊糊,“宿主大大,你要干嘛呀?”
“当然是断了林慕白的退路。”
“哎?”绒团子又是满头问号,然后赶紧去翻看剧本。
总感觉跟不上宿主大大的思路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