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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章 先进的募役法(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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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的一个雨夜,开封府辖东明县的一户人家中,男主人正在焦虑中踱来踱去。妻子实在是忍不住了,开口问道:“官人已踱步一个时辰了。”踱步的是东明县知县贾蕃,问她的正是结发妻子范氏,范氏是“庆历新政”的倡导者范文正公的次女。虽然贾蕃族上也有贾昌朝这样的高官,但他深知自己能有东明县知县的差遣,那都是看在范文正公的面子。

  贾蕃叹道:“朝廷的司农寺已经颁布了‘募役法’在开封府辖地包括东明县试行的诏令。”

  妻子不愧是参知政事的女儿,问道:“司农寺的职衔不都是官阶吗,什么时候开始成了实职,还颁布朝廷诏令了?”

  贾蕃道:“自从王执政总揽大权,司农寺的职官就是差遣了,现在‘青苗法’、‘农田水利法’都由司农寺执掌施行。”

  妻子赞叹说:“吾看王执政确有见识!哪能把朝廷官职弄得叠床架屋,连名都不正还怎么忠于职守?”贾蕃惊讶得不说话,看着她,这可不是其兄范纯仁的立场啊!

  妻子问:“‘募役法’是个什么法,让官人何至如此?”

  贾蕃道:“你可真是不嫌事大!各州县的衙前重役、散从官、弓手、典吏等不再由四等以上的户民轮流应差,改为雇募三等以上的税户充当,随其役之轻重而规定其工钱。招募弓手时要试其武艺,招典吏时要试文书、会计。”

  妻子说:“这可比‘差役法’好啊!以后县衙也不必为强迫乡民服劳役为难了,参加劳役的乡民们也可以按劳取酬增加收入。服役的人专业技能也能提高,多好!”

  贾蕃说:“‘差役法’分民户分为九等,规定下五等户一律免役,上四等户则量其家产而分别给以轻重之役:第一等户轮充衙前、里正;第二等户轮充户长、乡书手、耆长等;弓手、壮丁则皆由第三、四等户差充。”

  妻子问:“这些役活儿都是做什么的?”

  贾蕃说:“衙前役主要运送官物,或看管府库粮仓,或管理州郡长官厨房等。里正、户长、乡书手掌管督催赋税。耆长、弓手、壮丁负责追捕盗贼。承符、人力、手力、散从官则是供州县衙门机动调遣。”

  妻子问:“衙前役就是那个谁干谁破产,最难摊派的那一个吧?听说无论是看管还是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耗都要悉数赔偿,为此倾家荡产者无数。现在县衙不必为摊派役活儿发愁了。”

  贾蕃说:“没那么好!上四等户若不再服役,按照田产全额缴纳。官绅、地主、进士之家、僧、道、女户、单丁户、城市居民上五等、行商坐贾也都要按田产的一半缴纳。”

  妻子点头道:“也公平合理。‘差役法’貌似照顾弱势群体,实际上只有一纸虚文。因为官绅豪强、大地主都有免役特权。在政府衙门中有个挂名职务,例如太常寺的乐工之类,也可以有免役特权。进士及第的人家几十口子和僧、道、女户和单丁户全都免役,城市居民、行商坐贾也都免。这样一来,这些役力之活儿都落在中下层的自耕农身上了。”

  妻子接着说:“听说有人了逃脱服役,各种招数都有人用,比如尽量少养牛羊,把田地荒芜了,将自己归入后五等农户。更有甚者,老弱者自杀,还有人把自己的亲人杀死变成单丁户,从而逃脱服役。有这种事吗?”

  贾蕃道:“也不尽如此,还要多收百分之二的‘免役款剩钱’,说是以备凶年之需,不再向民户征收免役钱。这是不是就很不合理?”

  妻子赞叹道:“王相公果然是好才思!这也不是没有道理。”贾蕃完全搞不懂,妻子完全不同于其兄范纯仁,竟然对王安石赞不绝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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