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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法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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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熙宁二年(1069)注定不会风平浪静,“均输法”也不过是投石问路。哪知道一颗小石子儿激起千层浪,弹劾奏表一浪接着一浪。“均输法”变地方无偿上贡为政府采购,不仅为地方政府和百姓减轻了负担,还让朝廷实现了盈利。但即使这样,薛向还是被人劈头盖脸的指责。

  神宗皇帝指着成堆的弹劾奏章,对王安石说道:“这怕是能堆满整个条例司。”

  王安石拿起一道奏章浏览一遍又扔下说:“这才刚刚开始,一个条例司哪够装的?薛向是栋梁之才……”

  神宗皇帝打断他说:“能让你们看到这些,朕岂能不知?放手去做吧,面上的平衡朕还是要做的。”

  一天清晨,吕惠卿拿着刚设计好的一份文案交给王安石,两人都神情严肃,默不作声的看着纸面。“均输法”无疑是一项既有可操作性,又可革除时弊的新法,但就其影响面而言可谓微不足道。一年的贡品能有多少,更何况只在东南六路。而此时,二人正在研究的新法案可是影响全天下的农业制度,史称“青苗法”。

  “青苗法”便是针对如今的常平仓和广惠仓的作用已名存实亡的现状而制定的。常平仓和广惠仓的作用是在丰收年高于市场价大量买进粮食,提高市场粮价防止米贱伤农;在欠收年间低于市场价卖出,降低市场粮价防止粮贵伤民。但这项制度的先天不足是两仓都没有盈利能力,需要中央财政拨付。

  曾布说:“这些年中央财政干什么的钱都有,就是没钱做这些正经事,两仓成了空设。由于对两仓没有盈利要求,地方政府的随意性就更强,地方政府还和大商人勾结,借机敛财。”

  吕惠卿解释说:“良心坏了的地方官在欠收年把常平仓的粮食低于市场价卖给大商人,丰收年再以高于市场价的价格从大商人那里买回来,百姓得不到半点实惠,还把朝廷仅有的一点民生投入‘化公为私’了。”

  王安石说:“那不是官绅与地主上下其手,联合盘剥百姓吗?”

  吕惠卿说:“那可不是嘛!每当青黄不接的时候,农民只有地里的青苗,度日维艰。农民家中没有粮,常平仓、广惠仓也没有,只有大地主家中有,但他们不肯按市场价出售,只贷给穷人,利息在百分之百或更高。等到农民地里的庄稼成熟了,连本带利还上。如果还不上,就是卖儿卖女也没用,大地主不稀罕平民家的儿女,他们看得上的是百姓家的土地,相应面积的一块土地就归地主了。渐渐的自耕农都成了佃户,土地兼并越来越严重。”

  曾布说:“这些地主的土地通常都是大官僚的家产,此前对官僚的家产是有大幅税收优惠的。随着官僚地主的土地越来越多,国家能收税的土地就越来越少。”

  “青苗法”旨在抑制土地兼并。灵活地将常平仓和广惠仓的储粮折算为本钱,明确以百分之二十的利率贷给农民,农民就不用借地主的高利贷。百分之二十的利率除维持常平仓和广惠仓的持续运营外,还可以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农民不再受地主的高利贷盘剥,化解随时失去土地的风险,确实可谓“民不加赋而国用饶”。问题也和“均输法”类似,国家利益保障了,平民利益保障了,但这些好处原本都是要进官僚地主口袋里的,现在他们没有了!

  这块巨石从天而降,砸入水面,震动是可想而知的,连王安石也害怕这样的震动会震塌东海龙宫。王安石拿着吕惠卿送来的文案沉思良久,他还是把文案送到了苏辙手中,并一再叮嘱:“先内部商量,发文之前不要向外界透露。”哪知苏辙拿到文案看后,连反对都懒得反对了,直接要求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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