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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九章 千古阿云案(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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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熙宁元年(1068),意气风发的新皇帝想大有一番作为的心思老臣们都看在眼里。要有新气象就必须用新人,这个道理很简单,须要打破旧有的思维定式。王安石和司马光两人的这次初较量惹得满朝都在分析未来大宋政局的走向。首相韩琦按照惯例要担任英宗皇帝的山林使,即负责英宗皇帝永厚陵的建设及英宗皇帝下葬事宜。英宗皇帝下葬后,韩琦审时度势也不愿回到中书了,判知相州。这是神宗皇帝给韩琦的殊荣,因为相州是韩琦的老家,回老家当知州是朝廷的高级礼遇。参知政事欧阳修也一遍一遍的打退休报告。他想在有生之年好好享受一下一个老翁伴随着一张琴、一壶酒、一局棋、一万卷书、一千卷金石文字。

  但究竟是起用王安石还是司马光,抑或是二人可以心领神会的相互配合?神宗皇帝还在观察,还在思考。值得神宗皇帝庆幸的是,从南郊封赏的事件上看,二人都是大宋的栋梁之才。司马光不以善小而不为,有强烈的正义感,至少可以做到善其身。王安石力主奋发有为,有强烈的责任感,有望做到济天下。但二人争锋相对、互不让步的态势,看样子是不能合作。二人都会带着大宋朝向前走,选择谁要看神宗皇帝的分析。司马光意味着在过去的方式上把事做的更好,可以称作改良;王安石意味着要否定过去的方式,可以称作改革。改良步子慢,但稳健;改革风险高,但可能会受益大。神宗皇帝要分析,根据大宋当前矛盾的发展速度是要改良呢?还是必须要改革?进而来决定走向大宋政坛中心的是王安石,还是司马光?神宗皇帝在观察,王安石、司马光在等待,满朝大臣都在观望。

  南郊封赏事件表面上二人是平手,而实际上王安石略胜一筹。整个朝廷似乎更加关注王安石这个“少数派”。二人更加激烈的较量说来就来,紧张的似乎连喝口茶的功夫都没有。更加诡异的是,二人的这次较量是因为一件原本与翰林学士毫不相干的地方刑事案件。

  登州容貌出众的农家少女阿云,父亲早丧,去年母亲也离世了,家贫如洗。阿云的叔叔不顾阿云母丧未满,强行将阿云许配给了本村一个相貌奇丑的老光棍韦阿大。阿云十分不满,但又无奈。为了摆脱这桩婚姻,阿云趁韦阿大休息时,用刀连砍十多刀,但一个娇弱的女子未能杀死韦阿大,只伤了一个手指头。

  县级衙门立案侦查,很快阿云被捕,阿云全部如实招供。此案件经过并不复杂,以谋杀亲夫罪将阿云定罪死刑,上报州级衙门鞠谳裁定。可登州知州许遵不是一个一般的行政官吏,他是大理寺的一个挂职官员,具有超强的刑律专业知识。许遵坚持两点:第一,婚姻发生在母丧期间,婚姻不被承认,不能认定为谋杀亲夫;第二,阿云有自首情节,应从轻处罚。县级不认可,上报大理寺。大理寺、审刑院都认同县级裁定意见。此案遂将定案。

  这样定案许遵不服,上奏朝廷。案件只能发到刑部,即大理寺和审刑院的上级机关。刑部做法既业余又官僚,不仅不能给出司法解释,还要对许遵罚款处罚。到了神宗朝,三省六部已经完全被一般行政人员充斥,没有任何专业能力了。这时许遵已不在登州挂职,回到了大理寺。他接着连同刑部一起告了。可见,此时的大宋朝廷虽然没有专业知识,但政治还算开明,县级可以不买州级的账,大理寺卿可以告刑部。

  神宗皇帝完全不能理解整个刑部从中央到地方意见完全一致,怎么就是拿不出司法解释反驳许遵?神宗皇帝在思考,大宋出了什么问题,整个司法机构都不懂专业知识,完全靠行政命令管理吗?既然你们没有学问,我找两个有学问的来管。神宗把此案交给了两位翰林学士王安石和司马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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