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风云变幻的政局中,司马光是光明磊落的。司马光一心废除新法,恢复旧制度。在此过程中,他想团结所有可以团结的人,包括新党人物,形成最广泛的统一战线。只是废除新法的决心不可动摇,谁劝说也不听。这和当初的王安石是何其相像。出乎司马光意料的是,新党人物并不像他之前想象的那样都是小人,支持变法仅仅是为了个人的功名利禄向王安石趋炎附势,如今高太后、司马光执政就向旧党俯首帖耳。如今的蔡确、章惇、曾布一干昔日变法派的中坚力量依旧忠实的笃行着他们“传法沙门”、“护法善神”的职责,毫不退让。很难说为了政治理想,不惜得罪当权者的人是什么奸臣小人,哪里会有这等不识时务的“小人”?他们不仅是行政、司法、财政的行家,还对司马光没有这些方面的能力冷嘲热讽。这些让司马光恼羞成怒,好在司马光是世间难得的君子,并没有通过自己的权势攻击他们。
司马光上台就废除“保甲法”,这是司马光深恶痛绝的“恶法”。在他的眼中,百姓是民,不是兵,被王安石弄得全民皆兵,民不堪其扰。但“保甲法”废除了,役法里就要增加治安保障的项目。“保甲法”也是用以补充禁军不足地区的军事防卫的,比如京师地区。“保甲法”被一刀切的废除,禁军也需要调整,甚至有再次扩军的风险。这让好不容易解决的大宋冗兵困局几乎毁于一旦。这种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困境是司马光始料不及的。也正是这样的困境让他隐隐感受到之前王安石的改革确有环环相扣的精妙之处。
随后不久,司马光将“方田均税法”、“市易法”、“保马法”在四个月之内废除,只是在这当中连旧党人物都越来越多的发现新法是一个体系,往往牵一发而动全身。在废除新法的过程中,旧党人物也逐渐认识到了改革派在新法体系的设计上是可敬的,对王安石的新法生起了崇敬之心。打破一个旧制度容易,创造一个新制度难于登天,恢复一个旧制度也是不可能的。时移世异,如今的大宋人口,疆土面积都与大宋嘉祐时期大不相同,更何况嘉祐年间也不是没有问题,如今新老问题一齐来。这让很多旧党的执政和地方政府联合起来哄骗司马光,给新法换一个名字,名义上废除新法,但仍在施行王安石的新法。太后党改元元祐,一心盼望回到嘉祐时代,是何等的一厢情愿!
元祐元年(1086),司马光终于要对“免役法“和“青苗法”下手了。这两个法是王安石改革的核心,这其中既有政治理念又有经济政策对旧制度的巨大颠覆。废“免役法”或称“募役法”,就要恢复“差役法”,除此别无他法。帝国大量的行政公务并不是靠税收养活的官员做的,而是靠数量更加巨大的帝国百姓服劳役完成的。按照旧制度,达官贵人及其家属不必服劳役,普通百姓无偿为政府轮流服役。按照王安石的新法,所有人都不用无偿服劳役,由政府雇佣,但需要每个人都交钱,达官贵人也不例外。这条法令曾让苏轼、苏辙兄弟大为恼火,在苏轼兄弟眼中这是帝国不尊重知识、不尊重人才,有损知识分子的尊严。只因他们在头脑中已经不自觉的把知识和达官贵人等同了。“免役法”确实不该在大宋的时代产生,大宋的百姓无法理解将特权资源以金钱的方式向全社会敞开,是多么先进的政治理念。这需要在王安石之后很久,才能被人认识到一种社会资源或服务,可以通过货币买到,虽然它很贵很贵,但比这种资源或服务只向特权阶层开放要文明的多。
然而司马光废除“免役法”的做法简单而又粗暴。仅仅是写了一个札子——《乞罢免役钱依旧差役札子》,司马光签字,太皇太后批准,就颁布全国施行。既没有具体的施行细则,又没有相关程序的纪要。这样的操作业余的连很多旧党人物都对此进行批评。但深层次的问题远不止这些,并不是司马光不知道需要实施细则,制置三司条例司下发的文件他们都看过,细目清晰,操作具体,范围明确。可司马光的文件就是一个札子,一封书信就成了文件下发,其中是有难言之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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