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老城区来了位新客。
少年上身大白褂,下身阔腿的墨蓝短棉裤,上头的腰带还耷拉着,无法系紧,脚上的草鞋穿的破烂,草帽下滑嫩白皙的脸上,黑色的深眸正打量着周围的一切。
人和衣服完全是两种风格,朴素和帅气却不显得冲突,反而让人有种如沐春风的清爽感,简单,朴质。
不是林夕想戴草帽,而是这太阳实在太毒,刚生出来的脸还很嫩,虽然细胞会自动排除被紫外线照射出的黑色素,但火辣辣的刺痛感着实让人难受。
这副身体按照林夕十八岁的样子,当然,脸是经过细致优化的,林夕亲自捏了半小时的脸,十分俊俏。有些时候脸比实力好说话,特别是在这个看脸的社会。
比如现在,英俊的林夕引来周围妇女的频频注目,老城区里的大老粗哪里比得上林夕这种小年轻。让人舒服的帅脸,自然能吸引出更多荷尔蒙的释放。
引来关注,喜欢必然伴随着嫉妒。嫉妒会使人冲动,特别是某些暗恋隔壁邻家女的男人,自然见不得喜欢的人关注别人,特别这人还是个外来客。
林夕无暇和他们打闹,他来这是找娇儿的,派出去的飞虫跟着娇儿到此,看到娇儿进了警局。
所以要先找到警局,然后找到娇儿。
身后悄悄跟着的女人越来越多,盛夏闲来无事,能明目的'美色',多看两眼是两眼。
但一些荷尔蒙爆棚的男人,在自己喜欢的女人面前,总想着证明自己。
拳头总比脸蛋直接,肌肉也比排骨好看,他们想证明自己是硬汉,证明眼前的外来汉是个软蛋。
脸好功夫不一定好,关上灯才拼的是真本事。男人就是要能打能干,无论是街头的拳头,还是床上的功夫,三十秒和三十分钟完全是两种概念。
几个大汉站在林夕面前,挡住他的去路,在大汉们看来,小白脸除了漂亮点,可能撑不过三秒,不过一拳就KO了还谈什么三十秒。
为首的老粗看到身后众人怂恿的目光,点点头走上前,朝林夕开口道:
“喂,小子,哪来的?到这地界也不跟俺打声招呼?”
老粗一米八八的个子,比林夕高了半个头,两百斤的体重大半是肌肉,体型是林夕两倍宽,在他面前林夕像是只小鸡仔。
不过林夕怕什么,抬头伸手压了压草帽,微笑着说道:
“请问,警局在哪?”
老粗一听到警局,警觉起来,声音高了几个度:
“怎么,你还想叫警察?小子,你是个娘们嘛?啥事都要叫警察?”
林夕可不管他是怎么想的,因为自己是真的想去警局,而眼前的大汉在林夕眼里,和一只蚂蚁没有区别。
见林夕没有回应,老粗有些发怒:
“臭小子,俺跟你说话呢?聋子啊?”
林夕依旧没有说话,老粗身后的人笑了起来,因为林夕的默然和无视,更像是对老粗的嘲讽,而不是害怕。
身后的笑声刺激了老粗的神经,他要证明自己,把心中燃烧的怒火,发泄在这个无视自己的软蛋身上。
“小子,你是不是哑巴了,让俺来给你通通气!”
说着,一巴掌朝林夕拍去。
林夕手臂一抬,瞬间挡住袭来的大手,朝着大汉冷冷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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