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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先锋军(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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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韩毅拿着将令快速行走在这座军营内。

  只见这座军营早已大变样,规规整整的排列着,比原来不知好了多少倍。

  而各军也都有了名号,因李鹏程带来的数千人也有千人入军,刘盛为此大力整改军队,把整个军营的士卒设了三军,一军设了六幢三千人,除了三军以外还有一千人的飞烟军,和他亲自统领的疾风幢和玄甲幢都被他扩编成一千五百人,各自成军。

  他的兵营内,此时有甲士一万三千人。

  不是刘盛不想继续扩编玄甲幢,而是马铠只有一千五百具,就这,还是他从尉迟候头那里私买过来的,铁甲倒是人人具备了,但也花了刘盛不少的绢帛。

  而粮草这块刘盛也不用担心了,前些日子长孙真就运来了大批粮草和战马来赎回长孙突,还多送了一些给刘盛,而且这战马还都是中上马,让刘盛的骑兵又多了一千五百人。

  此时的他,现在有步卒五千,骑兵八千,其中步卒都是奴隶和汉人,奴隶是因为没战马,汉人是因为骑射不精通。这些人马经过月余的训练,都已经都可以简单做到“识旗”“辩令”了,但行伍、营阵,却不是一时半会能训练出来的。

  但能做到识旗辩令,已经让刘盛满意了,因为古代的士兵从来没有职业军人一说,都是以精锐来谈,那么什么是精锐?

  古代的兵呐,都是闲时从农,战时从军。能经常受到训练的农民,就是所谓的精锐士卒了,也就是我们说的职业军人,比如白马义从、陷阵营、先登死士等等,都是长期受到训练的人。

  而古代所谓的兵马数量,其实都是给农民发一支长矛就算做兵,但本身还是农民,而且还是没经过严格训练的农民,这样的农民部队和受过严格训练的精锐部队交战是非常吃力的,往往以少胜多的案列不止是奇谋在其中,更重要的还是受过严格训练的士卒。

  其中最出名的莫过于三千越甲可吞吴这一诗词了,三千甲士可灭吴国,这个吴国指的是吴国主城,虽说夫差带走了大部分军队,但吴国主城是随便三千人能拿下的吗?

  显然不是,勾践能乘虚而入拿下吴国主城,就是因为这三千兵马是受过严格的训练的职业军人。

  因为职业军人,懂得军营各项事宜,识旗辩令明令,各种旗子,各种传递信号都知道,营阵行伍之法也娴熟了,大将指挥起来如臂挥使,让打哪里马上就去了,这才是重中之重,一旦交战,信息,永远是战场决胜不可缺少的一环。

  这座大营的士卒,都已经能做到识旗辩令……

  西南,有着一座名为先锋军的军主帐,这是韩毅的目的地。

  目光辗转,此时,这座先锋军的军副帐内,一位五官精致的女子正怒视着全旭,此女子的发髻梳着与时代完全格格不入的类马尾,头上扎着帛巾带,宛若男儿一般,身上穿的也是绛红色紧身长袍,显得英姿飒爽。

  面对如此美人,全旭却没有爱美之心,只是一脸苦笑,这女子,就是李鹏程的小妹,李银屏。

  只见全旭愁眉苦脸着说道:“李娘子啊,你这是作何呐?旭且已赔罪,望李娘子原谅则个,旭认打认罚!”

  李银屏朱唇微张,冷声道:“全旭,你误我,陷我与不义之地......”

  全旭一听,得,这小娘子又来了,自打这小娘子来到戌城,就没消停过,第一次来的时候还打了一架,嗯,男女打架,但全旭毕竟不好意思欺负一姑娘家,传出去徒增笑话,只好停手赔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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