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在无数有识之士的努力和共同推动下,这项政策得以存留和延续,而非中途夭折。
至昌二十八年,这道名曰《田亩公赎法》的政令在调改后正式颁布,由官府强制赎买拥有超过八十亩的地主名下的土地,再将赎买来的土地半卖半送的形式分发给佃农,让他们转为半自耕农或自耕农。
事实上这道政令起初的标准更广,强制赎买标准为五十亩,因为根据统计结果,南直隶地区占有巨量土地的大地主并不多,大多数都是占有百来亩、几十亩土地的中小地主。
定为五十亩,范围自然更广,然而朝中持保守态度的一方坚决反对,最终不得不将赎买标准提高到了八十亩。
而且,自这道政令颁布后,大明官府一直谨慎施行,表现的极为小心,支付给地主的都是实打实的钞票,堪称客客气气。
个别反对激烈的地区,地方官府甚至在私下用更加“富含信用象征”的黄金进行支付,以安抚被强制赎买了土地的地主。
显而易见的,这个政策效率低下,成果不大,而且要耗费大明的高额财政预算。
时至今日它一共施行了九年,也只有南直隶、北直隶两省完成了大半;除此之外的其它省都仅有少量州府施行,进度也参差不齐。
唯一的优点恐怕就是…温和而稳定了,不易生乱。稳定至上,这恰恰是一心求稳的大明君臣普遍追求的。
不过有意思的是,朱泠婧似乎并非如此?
周长风饶有兴致地说:“我也这么认为,所以该怎么改?在《田亩公赎法》的基础上继续深入?”
“用真金白银的财政预算来干这个太蠢了,代价过大,实在是下策。”朱泠婧一只手负在身后,另一只手则搁于身前,缓缓开口道:“代之以国债券,如此就不用担心花销了,要印多少印多少。”
草!印钞机是你家开的是吧?
“但是国债也是要还的啊,咋还?”周长风说这话的时候其实心里很清楚答案是什么。
对面的朱泠婧也不开口,只是淡然一笑,意思不言自明。
打起仗来还怕没钱?抢啊!南洋地区的真金白银和各类财富可不少。
“那要是出师不顺怎么办?”
“办法很多,延期偿还、加印纸币等等皆可,不过得尽量控制贬值。”
没抢到财富,那就只能多拖延一点时间了,等打赢了自然就有钱了;同时也可以让印钞厂开足马力,多多印钱,代价是不可避免的通货膨胀。
不过,不至于那样,南洋地区对于大明而言就是唾手可得的肥肉。
朱泠婧的构想在周长风看来还是不错的,至少对他本人很有吸引力。
如今的大明,在除了南北直隶地区的其它省份,大中小地主们占有约52%-60%的土地,无数农民依附于他们,雇农、佃农、半自耕农则占全部农民的70%之多。
不过,纯粹的佃农其实并不多,佃农主要集中在江浙沪;在其它地方,譬如山东,半自耕农和自耕农才是主体,纯粹的佃农大约为10%-15%间。
往近看是为了大战、往远看是为了经济发展,土地必须重新分配。
这一票,干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