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角处,此时,乌泱泱的聚了好大一群人,惊呼喝彩声不断响起,喧闹无比。
“沈烨,前边有外乡人撂地,我们也去瞧瞧热闹!”
撂地,就是当街卖艺,如果是本地人,通常都会有固定的地点,这种守着十字路口揽活的,通常都是外乡的过路神仙。
任婷婷是个爱热闹的性格,马上忘了刚才的话题,兴奋的呼喊一声,当先凑了过去。
沈烨轻轻的皱了一下眉头,快步跟了上去,豪门千金,这么缺乏防范意识的吗?
却是不知,这任婷婷她在广州城读书的时候,身边一直都是丫鬟保镖寸步不离,精心看护,故而自由散漫惯了。
这肇庆城里,已经算是她们任家的一亩三分地,自然是更加百无禁忌了。
人墙很厚,里三层外三层的,密密匝匝,任婷婷用力推搡,却怎么挤不进去,沈烨撇了撇嘴,直接用力一把拉开挡在前面的人。
对方自然是骂骂咧咧的怒目相向,但是一看沈烨和任婷婷的衣着打扮,非富即贵,马上熄火,闭嘴噤声,讪讪退去。
先敬罗衣后敬人,自古如此!
就这样,沈烨如法炮制,在前面如同劈波斩浪一样,任婷婷一脸兴奋的跟在后边,两人顺利的走到了最里圈。
看清场内的景象之后,别说是目瞪口呆,紧紧捂着嘴的任婷婷,就连沈烨都是楞在当场。
场中站着一个黑瘦的中年汉子,头顶还盘着长辫,穿着一件油脂麻花的破旧短褂,手里拎着一个铜锣,眼中满是狡黠之色。
他的脚边,蹲在一条黑色的大狗,这大狗毛色纯黑,眼神灵动,油光水滑,神异无比。
最关键的是,这条黑狗,此时两只前爪交叠,如同是作揖一样,狗嘴之中正在口吐人言:
“恭喜发财!恭喜发财!”
发音清晰无比,根本就是一个稚童的声音,伴随黑狗说话,围观人群发出一阵又一阵的惊呼声!
“嚯!嚯~”
“磬!”
此时,这个黑瘦中年人,敲了一下手里的铜锣,黑个立刻放下了爪子,不再语言。
汉子面有得色,抱拳唱了一个喏:
“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脚踏贵地眼望生人,城墙高万丈,全靠朋友帮!
肇庆物宝风华,人杰地灵!各位老少爷们,兄弟姐妹,老板太太,鄙人不才,路过贵宝地。
腰间盘缠用尽,故而在此卖艺。
在下鄙薄,没有旁的本事,只是家中大狗,天赋异禀,会说人言,望诸位有钱的捧个钱场,没钱的捧个人场!”
这叫捻场子,半文半白的,也就算是这个时代的销售话术了,贼溜!
这中年人虽然精瘦无比,浑身没有两量肉,但是中气十足,声音洪亮。
说完之后,又敲了一下手里的铜锣,那黑狗马上重新抬起前爪鞠躬,嘴里再次发出人声:
“恭喜发财~”
这汉子满脸堆笑,弓着腰,端着铜锣,当成盘子,率先就来到沈烨和任婷婷的面前。
请赏!
他是的走南闯北的江湖人,招子很亮,自然看得出沈烨他们是富贵人家,而且年纪不大,涉世不深,最是好骗,妥妥的羊牯。
“少爷吉祥,小姐吉祥,多谢捧场!”
沈烨眉头紧皱,刚想说话,任婷婷却一脸天真,率先问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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