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弃倚在一株合抱粗的大黄松下,看着面前一堆乱石堆,瞠目结舌,说不出话来。
其实他也没往林子深处跑多远,相比两个士兵,他其实更加恐惧,只跑了数十丈,一听见那声巨响就停了下来。但他并没有回头,只是警惕地支楞着耳朵,没有听见两个士兵的脚步声,便长吁了一口气,然后顺着林间小路走到这黄松下,轻车熟路地找到几块石头搭成的一个天然石灶旁,从灶膛里的干柴下面掏出半只兔子、一条小蛇,都是洗剥干净了的。
兔子和小蛇,都是他在昨天下午在林子里猎到的。他虽然没有修为,但对付这两只一阶妖兽,小蛇还没有毒,倒也不是太为难的事情。昨天吃了一半,就到城墙脚下找背风的地方过夜了,这些鲜美的兔肉、蛇肉便留在了这儿。现在把这些东西掏出来,自然是因为他饿了。
把昨晚烧剩下的木柴在灶膛里架好,幸好这些木柴还没有被残雪浸湿;用两根细木棍架好兔肉和蛇肉,便是万事俱备,只欠火石了——咦,俺的火石呢?
生火很简单,用两块火石一碰,就能碰出火花来,就可以点燃干柴了。
但张弃把浑身上下摸了个遍,却异常懊恼地发现,他的火石不知丢哪儿去了!
怎么会这样,怎么可以这样!没有火石,俺可怎么生火啊——难道要俺进东华城去吃早餐?可是我身上一个铜板也没有,进了城也找不到吃的啊,何况还要走这么远!
要不,找哪家小店要,不,赊点吃的——
这个想法刚冒出来,他就狠狠地打了自己一巴掌。
“张弃,你在想什么呢,你,绝对不可以当乞丐,绝对,绝对,绝对不可以!”
张弃气呼呼地,在心头声色俱厉地训斥着自己:“咱们人可以穷,可以没有丝毫神之血脉,可以没有一个窍穴不能修炼,但不能坠了志气!人活一世间,什么都可以丢,志气,不能丢!”
这是他一直以来就秉持的理念,所以他虽然穷得比叫花子还要穷三分,却把自己打理得干干净净,似乎是一个潇洒自如的翩翩浊世佳公子:他可以穷困,可以流浪,可以在荒郊野外猎杀小兽、采摘野果野草,甚至吃树皮草根,但就是不可以去乞讨!
哪怕他姓了一个天弃之姓,哪怕他身上没有一星半点神之血脉,哪怕在这个人人修炼、实力为尊、贵族至上的世界里,他却根本没办法修炼,哪怕他就是个废人,也不可以乞讨!
而且,今天,这种观念,似乎更加强烈了。
实际上张弃自己都感觉得到,仿佛从今天早上从那梦境里醒来开始,他似乎有了一些变化,原本多年流浪沾染的一些畏缩,已经不见了,却更增加了三分洒然,还有三分坚毅。
他不知道这变化从何而来,仿佛,脑海里多了一些东西,但多的是什么呢,他也不知道。
不过你以为他在想着这些东西吗,不,他根本就傻傻地看着,目光涣散,啥也没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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