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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三章霸王合同(1/2)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81中文网
  签约站短来得这么快,完全在顾城的预料之中。

  《诛仙作为仙侠天花板级别的存在,开局看似平淡,但细读就会发现细节王炸,编辑慧眼识珠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顾城顺着链接点开签约合同。

  看完条款直接就恶心了。

  这哪里是什么签约合同,分明是霸权条款!

  第一条,合同签订后作品将所有版权授权给乐文,直至作者死后30年!

  瓦特?

  你辛苦生出的孩子,居然在你死后三十年才属于你?

  第二条,合同里白纸黑字的写了,作者和平台之间是聘请关系!

  虽然乐文聘请了作者,但双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乙方不享受节假日补贴以及五险一金之类的法定待遇!

  第三条,乐文随时可以以作品不符合网站要求为由终止合约,提前完本或是委托枪手续写作品。

  意思是平台可以干涉作品的剧情走向,作者不能按照自己的想法来创作。

  第四条合同还规定新作品的优先权,以巨额的违约金和赔偿,迫使作者只能继续在乐文上发表作品。

  ……

  顾城看吐了!

  “这平台的吃相也太难看了!”

  签下这份合同,顾城直接从写手变枪手,等于在给平台打工!

  抄写《诛仙,顾城指望的可不是订阅和稿费,而是背后巨大的ip价值!

  《诛仙并不是传统的修真打怪升级,里的配角非常细腻,每个角色都有血有肉,有立场,有独立人格。

  前世《诛仙未完结时,就把游戏改编权卖给了完美世界。

  随后就掀起了“全民诛仙”的浪潮,一直到顾城出事,各种诛仙游戏依旧在开发之中。

  《诛仙可以说是网络改编游戏最成功的案例,没有之一!

  除此外,这部还被改编成了漫画以及影视剧!

  潜能如此巨大的ip作品,顾城不可能将版权拱手相让!

  再说版权本就该是作者的,一纸合同就把作者的权利给完全剥夺了!

  遍身罗绮者,不是养蚕人,十指不沾泥,鳞鳞居大厦!

  果然资本就是吸血鬼!

  顾城皱眉,“不行,我要问问责编,看版权还可不可以再协商。”

  他根据站短留下的联系方式,加了责编的qq。

  天地刚好在线,直接秒回通过。

  “你好!”

  “天地责编您好,我是过签新人士成,想咨询一下签约合同!”

  顾城还发了个手捧瓜子孝敬责编的表情包。

  相较于他的谦逊,天地的态度明显有些高冷。

  “问吧!”

  看出责编态度冷淡,顾城直入主题。

  “天地大大,签约后,所有版权就都归平台打理了吗?”

  “合同上是这样规定没错!”天地回复道。

  顾城皱眉,“可是这合同期限未免也太长了吧?死后三十年,不就等于作者没有任何版权自主权吗?”

  天地:“平台所有签约作者,都是签订一样的合约。你要是觉得版权期限太长,可以考虑一下平台b版的授权合约!”

  顾城沉默。

  所谓的b版授权协议坑点更多。

  基本合约条款跟a版一样,不同的是版权授权改成作品完本后20年,平台可以提供资源推荐,但不保证一定会提供。

  言下之意就是,有没有推荐,还得等乐文施舍!

  顾城其实也知道。

  想要享受平台的流量,那么部分版权肯定是要授权出去的,比如电子版权,不然平台不可能帮忙推广。

  但是核心的动漫、游戏以及影视等核心版权,他还是想牢牢握在手里。

  顾城沉吟一下,不死心的追问。

  “天地大大,难道版权就没有协商的余地吗?比如作者保留游戏,影视改编权之类的。”

  “大神合约可以协商版权,只针对大神白金开放,新人没有这个资格!”天地回复道。

  版权这玩意,百分之99点9的作者都用不上,甚至他们的作品赚零花钱都难,更不要说版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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