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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炼铁熔金,御火吞天(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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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运城的知县,如何敢插手我幽县事务?”

  李成运尽显张狂,本就魁梧无比的身材,在血气运转之下更显威猛,犹如巨灵神降世,压迫感十足。

  “铁棠,你的名讳李某早有耳闻,大家都是隶属巡检司,本官也不跟你废话。

  除非是清水郡总郡捕签发的刑拘令,否则今日你从哪里来,就乖乖回到哪里去。”

  嘶!

  铁棠深吸一口气,知晓以寻常手段....那是带不走李成运了。

  这里面其实有些问题非常微妙!

  运城知县签发刑拘令....能不能逮捕其他城池的总捕头?

  理论上可以!

  不过实际操作情况下,没有人会这么做。

  这种跨城执法,首先就过不了当地知县那一关,其次还有县丞。

  没有人会喜欢别的官员,特别是同级官员,来插手自己地方的事务。

  还有第二点,也是最微妙的一点。

  捕快体系,乃是单独存在。

  即便是本地的知县,对本地总捕头,也只是有名义上的管辖权。

  真正涉及到捕快的功绩、赏罚、升降、调度等等......完全不关知县的事。

  知县在这些事务之上,甚至说不上多少有分量的话,真正的决定权都在巡检司!

  比如铁棠由蓝衣捕快,越级成为运城总捕头,就跟运城知县无关。

  乃是清水郡的总郡捕签发令状,直接跨级提升。

  所以铁棠别说拿着运城知县的火签,就是拿着幽县知县的火签,也没有那么容易擒拿李成运这位总捕头。

  李成运就是吃定了这点,并不怕铁棠所谓的刑拘令。

  当然。

  他也怕事情闹大,所以在能缓解的情况下,他不会做到这一步。

  可惜铁棠来意坚决,他也只能就地打滚,赖在幽县不走。

  在自己的一亩三分地还能说上几句话。

  去了运城——

  不是任人宰割?

  看到李成运如此坚决,铁棠解下腰间佩刀,递给比岐。

  “既然如此,铁某只能‘请’李捕头配合一二了。”

  法理上拿不下对方,那没有关系。

  只要对方‘真心诚意’配合工作,这案子还是能办的。

  可问题是.....

  有这个实力么?

  李成运一脸不屑,两股白气从鼻间喷出:“就凭你?

  听说你不过是锻骨境的小娃娃,若非办案手段了得,根本做不到总捕头的位置。

  凭你也敢和我动手?”

  两人架势拉开,自身身后的运城、幽县捕快也是势如水火。

  “总捕头!”

  “总捕头!”

  .......

  苍啷啷!

  一把把秋水雁翎刀出鞘,刀尖散发的烁烁寒光,让本就在远处观望的寻常百姓,再度后退了一大截。

  “这是要火拼了?”

  “运城捕快与我们幽县捕快火拼?”

  “这事闹大了,估计要波及我们。”

  “想不到小小一个幽县,如此卧火藏龙,先有一位监察使查办了自己属地的知县,

  如今本地捕快,又要与异地捕快火拼。

  这要是传出去了.....我们幽县的名声就彻底毁了。”有书生止不住摇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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