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说,这套说辞很有煽动性。
尤其是那句,我之所以好好学习,努力的走出去,并非是为了摆脱贫困的家乡,而是为了让家乡摆脱贫困。
让黄坪这个中年大叔听到后,当场就对林宇竖起了大拇指。
黄瑾这个刚刚成年,少不更事的女孩子,更是为之大受感动,甚至是热血沸腾。
“爸,等我毕业后,也要回来,帮家乡摆脱贫困!”
如果是之前,女儿敢这么说的话,黄坪肯定会怼上一句。
老子辛辛苦苦供你读书,是为了让你走进大都市,去坐办公室吹空调。而不是继续跟我一样,面朝黄土背朝天,从头到尾,辛苦一整年,也赚不了几个血汗钱。
可现在当着林宇的面,他也不好意思再说这些。
而且,他对林宇很满意。
如果,女儿在大学期间,没有找到合适的对象,林宇也不失是一个非常好的选择。
他也能够看得出来,自家的闺女,对这个林宇有意思。
“瑾儿,你去堂屋里,把我那瓶五粮液拿过来。今天,我要跟林宇好好地喝两杯!”
说完,他就看向林宇,问道:“你能喝酒吗?”
林宇没直接回答,而是竖起了一根手指头。
黄坪猜道:“一杯?”
“那也才二两酒而已,一个大男人,只能喝这点酒可不行!”
林宇摇了摇头,说道:“不是!”
黄坪说道:“一瓶?”
“那你酒量还算可以啊,你黄叔喝了二三十年的酒了,也就才能喝两瓶而已!”
林宇笑着摇了摇头,说道:“而不是一瓶,而是可以一直喝!”
黄坪:“???”
刚提着五粮液回来的黄瑾,听到林宇的回答,也“噗嗤”一下,笑的花枝乱颤,手里的酒瓶,都差点摔在地上。
幸好林宇眼疾手快,及时接住了酒瓶。
林宇去接酒瓶时,自然也就难免碰到了黄瑾的小手。
这让黄瑾登时就有一种触电般的既视感,酥酥麻麻。
虽说,她早已和林宇有了肌肤之亲,甚至都已经被她给看光了身子。
可现在,毕竟是当着自己老父亲的面。
要知道,她这个老父亲思想非常的封建守旧。
平日里,她和其他男生一起走路,亦或者单独说话,被老父亲看到,都难免一顿训斥。唯恐她会早恋,影响了学习。
也正是因为如此,她的天性,一直都被父母通过这样的高压方式,给压制了下去。
她才会在打暑假工时,去当平面模特,还差点就误入狼窝。
要不是遇到了林宇,那后果可真的不堪设想,说不定自己一辈子,就都毁了。
每每想到这些,黄瑾就心有余悸,一阵后怕。
同时,还很庆幸。
庆幸自己可以遇到林宇这样的好男人。
尤其是对方,和自己同处一室,却跟那坐怀不乱的柳下惠一样,对自己秋毫无犯。
就凭这份自制力,说是万中无一,都毫不为过。
可当她又转念想起,林宇已经有女朋友了,可能都已经要结婚了,心里就又莫名的一阵失落。
颇有一种“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恨不生同时,日日同同君好”的遗憾。
就算林宇可以透视,却也看不出,就在这短短的一刹那,近在咫尺的黄瑾,就已经脑补出了一场痴男怨女的爱情电影。
他见黄瑾表情有些奇怪,就随口问了一句。
“你没事吧?”
黄瑾的思绪,被拉了回来,她脸颊微红,轻轻的摇了摇头,说道:
“我没事!”
随即,她就轻轻的挣脱林宇的手,低声说道:“我去厨房里拿杯子!”
然后,就红着脸颊,小跑着进了厨房。
可就在这时,却听大铁门,被人“哐当”一下,一脚踹开。
旋即,就见十好几个刺龙画虎的壮汉,手里提着明晃晃的砍刀,斧子,气势汹汹的闯了进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