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瘦男人踢了他几脚。哼笑道:“死小子,像你这种人,早就留不得!”
“怎么杀了他了?”胖的问。
“哼哼,督军早就跟我说过了,监视这小子的行动,如果他对慕奕产生了真情谊,不忍下手,那我们就杀了这小子。要是他真对慕奕动手了,我们也要取了他的命。”
“这是啥说法?”
“能有啥说法,老大信不过他呗。他跟慕奕九年患难以共,关键时刻还能下手杀他,可见清源这小子有多狼心狗肺!这样的人就算回到部队,也是一颗定时炸弹啊。”
胖子了悟,一脸佩服,“督军英明!”
这两人就这么丢下他走了。
清源躺在血泊中,他睁着眼睛。望着暗淡下来的天空,想起了前尘往事。
十二岁时,他的父母在战乱中死去。那年,广州大规模地招兵,他走投无路,便去当了军人。
在军营中混了一年,他什么也没学到,因为年纪小,常常受人欺辱。
后来,华南督军卢标来军营巡查,据说要挑选几个人当卧底培养,卢标一眼就看中了他,将他带到培训室,做卧底培训。
之后,他开始接手各项任务,他的表现很出色。完成任务是那些人当中,效率最高的。
他长到十五岁时,卢标赠他一个保险箱,里面有三百个大洋。
他说,让他去慕奕身边,潜伏几年,打探重要情报,若是有那个本事,就寻机杀了他。
清源的心是麻木的,卢标说什么,他就做什么。
于是他扮作一个乞丐,在街头行乞,看到慕奕来了,就抱上他的腿,求他收留。
彼时他不了解慕奕,不知道他是个内心冷硬到没有情感波动的人,所以,他怎么可能同情一个小乞丐?他又不是爱心泛滥的人!
第一个计划失败,清源便实行了第二个。
他抢了包子,被人殴打。
他了解到,慕奕是个很有男子气概的人,他敢肯定慕奕这次一定会出手。
他确然出手了,这是清源意料之中的。可他说了一句话,让他在那一刻。热泪盈眶。
“你去偷去抢,这都不为过,也没有什么不对。”
清源愣住,“您不会鄙视我是个小偷吗?”
慕奕随手揉了揉他乱糟糟的短发,漫不经心地说:“小偷、劫匪又怎么了?你唯一做错的,就是没本事,被人逮住。跟着我,我教你做一个偷东西、抢东西也不会被人抓住的厉害劫匪。”
他仰头看着高大的他。一种前所未有的温暖笼罩心头,包子在嘴里塞满,他冲着他傻傻地笑。
他是他唯命是从的大哥。
可他最后还是要背叛他,他唯一能做的,便是将他投到海里,期盼他能得到一线生机。
盈袖越想越觉得不对劲,她终是忍不住,开门出去看。
倚在围墙下的人不见了,只有一滩血留在那里。
瞳孔一阵紧缩,她迅速打开大铁门,四处张望,喊着他的名字。
可惜无人回应。
盈袖是一个聪慧的女子,她联想到他方才的异常,又结合这里的血迹,他一定是遇到刺杀了!
可他为什么不说呢?这样她就不会将他丢在外面!
其实她不知道,在慕奕心里。她是唯一,看得比命还重要的心上人。
刺杀,他不怕,死也没什么好怕的。
他怕的是,会因此连累到盈袖。
所以,他宁愿满嘴恶毒的话语伤害她,让她远离他。
他知道那些人就潜藏在附近,盈袖若是开门走出来。恐怕她也是在劫难逃。
这些,盈袖再也没有机会知道了。
她满心恐慌,急急来到小区的门卫室,询问出入记录。
那个时候,门卫正在打盹,他并不知道出入的有哪些人。
于是,她去了附近的警厅,她把身上所有的钱都掏了出来。要求警官们立即派人搜寻慕奕的下落。
“他是个中国男人,长这么高对,一米八的身高。还有,他是受伤的,身上有血麻烦现在就去找人!”她很着急,说话语无伦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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