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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浩然正气,大公无私(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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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学曾赶紧一查,然后又发现,董良和蔡守信父子,这几年其实也没为董白付过多少外债,只是在那儿拖延扯皮挡债主,简直是不见兔子不撒鹰,太刁钻了。

  所以,要想核定“董良一家因为董白的违约,而遭受的实际损失”,也很难界定出来,他们都没实际给钱,有什么好损失的?

  这等有欺负故主孤女寡母嫌疑的恶徒,不彻查就不错了,所以连赔钱的环节,一番拷问后也是轻松揭过。

  沈树人没追究他赔沈家受伤家丁的汤药费,就很不错了。

  ……

  搞定大案之后,张学曾内心也是舒畅了些。

  不过这个案子比较离奇,明明是一方死伤了人命,但被告最后却是无罪,这无论如何都是要上报南京刑部、全案详细复查的。

  毕竟这个判决很曲折,跟常理之间的不同之处,不是三言两语解释得通。

  平时就是审一年的案子,都没有涉及到名义定性那么复杂的。

  回到后堂,他就跟徐友亮商议,后续流程该如何走、该缓还是急。

  徐友亮想了想,斟酌到:“这手续学生倒是可以斟酌,缓急还需老爷自行裁处,只要不违背大明律的期限即可——说句不该说的话,这可不是光看律条,还得看各方的意思。”

  张学曾立刻就懂了,移送期限方面,他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力。在这个期限内,时缓时急,可以看各方有没有人打招呼嘛!

  这可是偷偷收银子的好时机。

  “那就先搁下吧,看看有没有人申诉。”

  张学曾还真没白等,仅仅结案后两天,户部主事沈廷扬就从太仓偷偷赶到吴县,连夜私下求见了张学曾。

  沈廷扬官阶比张学曾整整低两品,张学曾见他时,却是满脸堆笑。

  这可是苏州地面上的活财神啊!他儿子犯了事,哪怕最终无罪,也是能攥出不少银子的!

  沈廷扬也不藏着掖着,直接不卑不亢地表示:

  “张兄为犬子的案子费心了,这十支朝鲜国的人参,权当给张兄安神醒脑、弥补心力。还有两千两银子,权当买些别处出产的药材滋补。

  沈某向来也感慨犬子顽劣,只求张兄从速从严、秉公执法,不必给我面子——还有,此事毕竟瓜田李下。沈某所求虽然大公无私,但毕竟是私下有些礼尚往来,恐外人议论,还请张兄对沈某来访之事,无论对谁都要保密。”

  沈廷扬最后半句话,其实如果只是为了保密,完全没必要说。

  毕竟收银子的事儿,谁会大嘴往外宣扬?可不往虎口里探头么。

  但张学曾也是人精,听他这么说,已经意识到,沈廷扬这是玩真的!不是跟他打哑谜说客气话!

  他说的“从速从严、秉公执法”,估计是真要把他儿子往南京刑部送!

  张学曾目瞪口呆,半晌没反应过来。

  虎毒尚且不食子啊!

  “沈贤弟……我没听错吧?”张学曾实在忍不住追问。

  沈廷扬一脸正气:“沈某向来秉公无私、大义灭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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