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笔屋小说网>资治通鉴> 卷第二百四十五(3/3)
阅读设置 (推荐配合 快捷键[F11] 进入全屏沉浸式阅读)

设置 X

卷第二百四十五(3/3)

章节不对?章节无内容?换源看看: 81中文网
  

  十二月,壬申朔,顾师邕流儋州,至商山,赐死。

  榷茶使令狐楚奏罢榷茶,从之。

  度支奏籍郑注家赀,得绢百馀万匹,他物称是。

  庚辰,上问宰相:“坊市安未?”李石对曰:“渐安。然比日寒冽特甚,盖刑杀太过所致。”郑覃曰:“罪人周亲前已皆死,其馀殆不足问。”时宦官深怨李训等,凡与之有瓜葛亲,或暂蒙奖引者,诛贬不已,故二相言之。

  李训、郑注既诛,召六道巡边使。田全操追忿训、注之谋,在道杨言:“我入城,凡儒服者,无贵贱当尽杀之!”癸未,全操等乘驿疾驱入金光门,京城讹言有寇至,士民惊噪纵横走,尘埃四起。两省诸司官闻之,皆奔散,有不及束带袜而乘马者。郑覃、李石在中书,顾吏卒稍稍逃去。覃谓石曰:“耳目颇异,宜且出避之!”石曰:“宰相位尊望重,人心所属,不可轻也!今事虚实未可知,坚坐镇之,庶几可定。若宰相亦走,则中外乱矣。且果有祸乱,避亦不免!”覃然之。石坐视文案,沛然自若。敕使相继传呼:“闭皇城诸司门!”左金吾大将军陈君赏帅其众立望仙门下,谓敕使曰:“贼至,闭门未晚,请徐观其变,不宜示弱!”至晡后乃定。是日,坊市恶少年皆衣绯皁,持弓刀北望,见皇城门闭,即欲剽掠,非石与君赏镇之,京城几再乱矣。时两省官应入直者,皆与其家人辞诀。

  甲申,敕罢修曲江亭馆。

  丁亥,诏:“逆人亲党,自非前已就戮及指名收捕者,馀一切不问。诸司官吏虽为所胁从,涉于诖误,皆赦之。他人毋得妄相告言及相恐惕。见亡匿者,勿复追捕,三日内各听自归本司。”时禁军暴横,京兆尹张仲方不敢诘,宰相以其不胜任,出为华州刺史,以司农卿薛元赏代之。元赏常诣李石第,闻石方坐听事与一人争辩甚喧,元赏使觇之,云有神策军将诉事。元赏趋入,责石曰:“相公辅佐天子,纪纲四海。今近不能制一军将,使无礼如此,何以镇服四夷!”即趋出上马,命左右擒军将,俟于下马桥,元赏至,则已解衣跽之矣。其党诉于仇士良,士良遣宦者召之曰:“中尉屈大尹。”元赏曰:“属有公事,行当继至。”遂杖杀之。乃白服见士良,士良曰:“痴书生何敢杖杀禁军大将!”元赏曰:“中尉大臣也,宰相亦大臣也,宰相之人若无礼于中尉,如之何?中尉之人无礼于宰相,庸可恕乎!中尉与国同体,当为国惜法,元赏已囚服而来,惟中尉死生之!”士良知军将已死,无可如何,乃呼酒与元赏欢饮而罢。初,武元衡之死,诏出内库弓矢、陌刀给金吾仗,使卫从宰相,至建福门而退。至是,悉罢之。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中开成元年(丙辰,公元八三六年)

  春,正月,辛丑朔,上御宣政殿,赦天下,改元。仇士良请以神策仗卫殿门,谏议大夫冯定言其不可,乃止。定,宿之弟也。

  二月,癸未,上与宰相语,患四方表奏华而不典,李石对曰:“古人因事为文,今人以文害事。”

  昭义节度使刘从谏上表请王涯等罪名,且言:“涯等儒生,荷国荣庞,咸欲保身全族,安肯构逆!训等实欲讨除内臣,两中尉自为救死之谋,遂致相杀,诬以反逆,诚恐非辜。设右宰相实有异图,当委之有司,正其刑典,岂有内臣擅领甲兵,恣行剽劫,延及士庶,横被杀伤!流血千门,僵尸万计,搜罗枝蔓,中外恫疑。臣欲身诣阙庭,面陈臧否,恐并陷孥戮,事亦无成。谨当修饰封疆,训练士卒,内为陛下心腹,外为陛下籓垣。如奸臣难制,誓以死清君侧!”丙申,加从谏检校司徒。

  天德军奏吐谷浑三千帐诣丰州降。

  三月,壬寅,以袁州长史李德裕为氵除州刺史。左仆射令狐楚从容奏:“王涯等既伏辜,其家夷灭,遗骸弃捐。请官为收瘗,以顺阳和之气。”上惨然久之,命京兆收葬涯等十一人于城西,各赐衣一袭。仇士良潜使人发之,弃骨于渭水。丁未,皇城留守郭皎奏:“诸司仪仗有锋刃者,请皆输军器使,遇立仗别给仪刀!”从之。刘从谏复遣牙将焦楚长上表让官,称:臣之所陈,系国大体。可听则涯等宜蒙湔洗,不可听则赏典不宜妄加!安有死冤不申而生者荷禄!”因暴扬仇士良等罪恶。辛酉,上召见楚长,慰谕遣之。时士良等恣横,朝臣日忧破家。及从谏表至,士良等惮之。由是郑覃、李石粗能秉政,天子倚之亦差以自强。

  夏,四月,己卯,以潮州司户李宗闵为衡州司马。凡李训所指为李德裕、宗闵党者,稍收复之。

  淄王协薨。

  甲午,以山南西道节度使李固言为门下侍郎、同平章事,以左仆射令狐楚代之。

  戊戌,上与宰相从容论诗之工拙,郑覃曰:“诗之工者,无若三百篇,皆国人作之以刺美时政,王者采之以观风俗耳,不闻王者为诗也。后代辞人之诗,华而不实,无补于事。陈后主、隋炀帝皆工于诗,不免亡国,陛下何取焉!”覃笃于经术,上甚重之。

  己酉,上御紫宸殿,宰相因奏事拜谢,外间因讹言:“天子欲令宰相掌禁兵,已拜恩矣。”由是中外复有猜阻,人情恟恟,士民不敢解衣寝者数日。乙丑,李石奏请召仇士良等面释其疑。上为召士良等出,上及石等共谕释之,使毋疑惧,然后事解。

  闰月,乙酉,以太子太保、分司李听为河中节度使。上常叹曰:“付之兵不疑,置之散地不怨,惟听为可以然。”

  乙未,李固言荐崔球为起居舍人,郑覃再三以为不可,上曰:“公事勿相违!”覃曰:“若宰相尽同,则事必有欺陛下者矣!”

  李孝本二女配没右军,上取之入宫。秋,七月,右拾遗魏谟上疏,以为:“陛下不迩声色,屡出宫女以配鳏夫。窃闻数月以来,教坊选试以百数,庄宅收市犹未已;又召李孝本女入宫,不避宗姓,大兴物论,臣窃惜之。昔汉光武一顾列女屏风,宋弘犹正色抗言,光武即撤之。陛下岂可不思宋弘之言,欲居光武之下乎!”上即出孝本女。擢谟为补阙,曰:“朕选市女子,以赐诸王耳。怜孝本女宗枝髫龀孤露,故收养宫中。谟于疑似之间皆能尽言,可谓爱我,不忝厥祖矣!”命中书优为制辞以赏之。谟,征之五世孙也。

  鄜坊节度使萧洪诈称太后弟,事觉。八月,甲辰,流驩州,于道赐死。赵缜、吕璋等皆流岭南。初,李训知洪之诈,洪惧,辟训兄仲京置幕府。先是,自神策军出为节度使者,军中皆资其行装,至镇,三倍偿之。有自左军出镇鄜坊未偿而死者,军中征之于洪,洪恃训之势,不与。又征于死者之子,洪教其子遮宰相自言,训判绝之。仇士良由是恨洪。太后有异母弟在闽中,孱弱不能自达。有闽人萧本从之得其内外族讳,因士良进达于上,且发洪之诈,洪由是得罪。上以本为真太后弟,戊申,擢为右赞善大夫。

  九月,丁丑,李石为上言宋申锡忠直,为谗人所诬,窜死遐荒,未蒙昭雪。上俯首久之,既而流涕泫然曰:“兹事朕久知其误,奸人逼我,以社稷大计,兄弟几不能保,况申锡,仅全腰领耳。非独内臣,外廷亦有助之者。皆由朕之不明,向使遇汉昭帝,必无此冤矣!”郑覃、李固言亦共言其冤,上深痛恨,有惭色。庚辰,诏悉复申锡官爵,以其子慎微为成固尉。

  李石用金部员外郎韩益判度支,案益坐赃三千馀缗,系狱。石曰:“臣始以益颇晓钱谷,故用之,不知其贪乃如是!”上曰:“宰相但知人则用,有过则惩,如此则人易得。卿所用人不掩其恶,可谓至公。从前宰相用人好曲蔽其过,不欲人弹劾,此大病也。”冬,十一月,丁巳,贬益梧州司户。

  上自甘露之变,意忽忽不乐,两军球鞠之会什减六七,虽宴享音伎杂遝盈庭,未尝解颜。闲居或徘徊眺望,或独语叹息。壬午,上于延英谓宰相曰:“朕每与卿等论天下事,则不免愁。”对曰:“为理者不可以速成。”上曰:“联每读书,耻为凡主。”李石曰:“方今内外之臣,其间小人尚多疑阻,愿陛下更以宽御之,彼有公清奉法如刘弘逸、薛季稜者,陛下亦宜褒赏以劝为善。”甲申,上复谓宰相曰:“我与卿等论天下事,有势未得行者,退但饮醇酒求醉耳!”对曰:“此皆臣等之罪也。”

  有司以左藏积弊日久,请行检勘,且言官典罪在赦前者,请宥之,上许之。既而果得缯帛妄称渍污者,敕赦之。给事中狄兼谟封还敕书曰:“官典犯赃,理不可赦!”上谕之曰:“有司请检之初,联既许之矣。与其失信,宁失罪人。卿能奉职,朕甚嘉之!”

  十二月,庚戌,以华州刺史卢钧为岭南节度使。李石言于上曰:“卢钧除岭南,朝士皆相贺。以为岭南富饶之地,近岁皆厚赂北司而得之;今北司不挠朝权,陛下宜有以褒之。庶几内外奉法,此致理之本也。”上从之。钧至镇,以清惠著名。

  己未,淑王纵薨。

  文宗元圣昭献孝皇帝中开成二年(丁巳,公元八三七年)

  春,二月,己未,上谓宰相:“荐人勿问亲疏,联闻窦易直为相,未尝用亲故。若亲故果才,避嫌而弃之,是亦不为至公也。”

  均王纬薨。

  三月,有慧星出于张,长八丈馀。壬申,诏撤乐减膳,以一日之分充十日。

  夏,四月,甲辰,上对中书舍人、翰林学士兼侍书柳公权等于便殿,上举衫袖示之曰:“此衣已三浣矣!”众皆美上之俭德,公权独无言。上问其故,对曰:“陛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当进贤退不肖,纳谏诤,明赏罚,乃可以致雍熙。服浣濯之农,乃末节耳。”上曰:“联知舍人不应复为谏议,以卿有诤臣风采,须屈卿为之。”乙巳,以公权为谏议大夫,馀如故。

  戊戌,以翰林学士、工部侍郎陈夷行同平章事。

  六月,河阳军乱,节度使李泳奔怀州。军士焚腐署,杀泳二子,大掠数日方止。泳,长安市人,寓籍禁军,以赂得方镇。所至恃所交结,贪残不法,其不下堪命,故作乱。丁未,贬泳澧州长史。戊申,以左金吾将军李执方为河阳节度使。

  秋,七月,癸亥,振武奏党项三百馀帐剽掠逃去。

  给事中韦温为太子侍读,晨诣东宫,日中乃得见。温谏曰:“太子当鸡鸣而起,问安视膳,不宜专事宴安!”太子不能用其言,温乃辞侍读。辛未,罢守本官。

  振武突厥百五十帐叛,剽掠营田。戊寅,节度使刘沔击破之。八月,庚戌,以昭仪王氏为德妃,昭容杨氏为贤妃。立敬宗之子休复为梁王,执中为襄王,言杨为杞王,成美为成王。癸丑,立皇子宗俭为蒋王。

  河阳军士既逐李泳,日相扇,欲为乱。九月,李执方索得首乱者七十馀人,悉斩之,馀党分隶外镇,然后定。

  冬,十月,国子监《石经》成。

  福建奏晋江百姓萧弘称太后族人,诏御史台案之。

  戊申,以门下侍郎、同平章事李固言同平章事,充西川节度使。

  甲寅,御史台奏萧弘诈妄。诏递归乡里,不之罪,冀得其真。

上一页 目录 我的书架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