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过的病症,必须留药方,是师父一直以来的教导。
师父说过:敝帚自珍只会让道路越走越窄,八面开花,才能令技艺升华,水银一直深以为然。
走出不多远,便见到已牵着马在等待自己的红柳。
她走上前,问道:
“可有给客栈结清?”
红柳点头。
“我牵马前,有把一锭银两弹进掌柜的袖口里。”
水银夸赞道:“做得很好。现在,再去寻一家客栈吧。”
“小姐,还寻客栈?不怕那院判大人追来吗?”红柳好奇地追问。
水银笑看了她一眼。
“那是院判,又不是无赖,明知我不愿与他攀扯,又岂会紧追不放?大人,是有大人的气度在的,不会做那么自跌身份之事。”
主仆二人边说边向前走。
红柳见四下无人,终于问出了憋在心里的话。
“小姐,您是怎么知道那人……”
说着,伸出左手,拇指和小指指尖对接,中间三指成爪勾样,抓了抓。
水银注意到她的动作,嘴角噙起一抹笑意,轻声地回答。
“你怕是忘了我师父说过有关延国的事情了吧?延国人擅使弯刀,所以不仅虎口有茧,食指和中指的最末节之间,也容易有茧。
另外:他们男子自幼便有单穿耳眼的习俗,且所佩戴的耳坠皆又大又重,耳痕就会十分明显。
虽然之前那人有将泥土之物糊在上面,但是,身上、脸上太干净,唯独耳垂处有块泥,岂不是很奇怪?
最主要的:他不该一见院判大人就想跑,或者说,是想去通风报信?”
红柳顿时恍然大悟,一拍巴掌,压低了声音叫道:
“那奴婢也知道了。本朝男子梳发上梳一半成髻,而延国男子则是全梳成髻,难怪奴婢当时就觉得,他脑袋下半部分的头发有点不太顺眼。”
“对!”
水银笑着冲红柳竖起了根大拇指。
“有进步,出来这几日,你愈发仔细了。”
红柳被夸得有些不好意思,抬手抓了抓头皮。
“小姐,明明雷老爷都有教过的,奴婢一时忘了,您还夸奖……”
话说小姐的身边现在只有自己在守护,自己不知道更加谨慎小心,反而还处处忘事,可要怎么好?
正说话间,已是到了另一家客栈的门前。
店小二热情地迎上来,告知尚有上房,俩人便进去了。
这一夜很安稳。
那院判大人果然没有派人来寻,水银的心里也踏实了几分。
世上怪人很多,她之前虽然言之凿凿,但到底还是有些担心那老者会不按常理做事。如今,可算是放心了。
她起身洗漱完毕,见红柳已将店小二送来的早点摆放好,便坐去了桌前。
却又忍不住在想,三城破而被屠,因此太医院才派人急赴边城的吧?
亦是朝中应有之意。只不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