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东道:“迅捷,老鬼和华友不可能因此站在他们那边的。”
“不一定要站在对方那边才要为对方说话。”李闲云回答:“利益共同体就是最好的立场。”
很多小股东会联合起来反对老大,真的是因为勾结?
不,归根结底的原因是大股东们做的事让小股东寒心了。
宣东到是明白了:“比如鬼城打折?”
为了宣发公司的发展,李闲云和一些剧组签订协议,场地打折,宣发交给他们,这就属于典型的牺牲鬼城利益肥易胜传媒。
除此之外就是易胜传媒的等价优先权,也是一种利益剥夺,只不过这个有合约,还好说一些。
李闲云点点头:“是,也不是。这是个例子,但不可能成为他们反对我的理由,放大一千倍到是可以。”
数字始终有意义,老鬼他们吃饱了撑的为这点钱和李闲云对着干?但是这类事如果扩大,比如损失的不是几百千把万,而是几个亿,那绝对要掀桌子的。
所以如果让蓝元集团拿到这百分之十的股份,后果就会很严重。
这十个点,非常非常关键!
“一票否决权呢?”宣东问。
股份也不是百分百有效,ab股是一种解决方法,一票否决权也是。
不过李闲云对此嗤之以鼻。
李闲云道:“一票否决权是给低股份的创始人准备的,不适合我们这类,实际上给创始人一票否决权,本身就代表了剥夺他很多权利,然后才给几个比较重要的维持其地位。”
公司决策无数,人事任命,重大投资,发展方向,战略转型,扩张并购,出售资产这些都是重大决策,作为绝对股东的大老板,一言而决。
但是一票否决权之类的东西,不可能包括所有这些,而是有一定的框架约束的,属于拿走你的权利,再给你一些。
否则要什么一票否决权?
说白了,本来就是老子的权利,要你给?
这是外行问题,宣东这个股东不称职,本质上他也不是老板,就是个运气不错的投资人。
ab股也一样,都是给低股权的创始人准备的,李闲云不可能低股权,所以也不可能搞ab股。
“所以你是不打算卖了?”宣东遗憾。
李闲云却摇了摇头:“不,也不是不能解决。董事会章程,协议约束等等,办法总是有的,权力也是谈出来的。只要约定好,就算是小股东也可以掌控实权,多少大公司都是这样。”
而在这方面,蓝元也确实表现出了诚意。
他们几乎完全接受依然由李闲云掌控董事会这个意见,甚至对重大决策都定了极为宽泛的条件。
简而言之一句话,你只要不是从鬼城明目张胆拿几个亿到口袋里,一般情况我们都不理会,也算是让步极大了。
一切问题归根结底还是价钱问题。
蓝元集团给出来的诱饵太肥美,就算是李闲云其实都倾向于出售。
八个亿不是小数目,虽然将来鬼城会更值钱,但是有这笔钱在手,拍拍电影回报率同样无比丰厚,而且还可以做更多的事。
人到了一定地位后,追求的就不是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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