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容光收下那1、200万的支票,甚至去中国星当导演,那以后就分了主次。起码在一段时间之内,容光就会给向生向太打工。
但容光的态度很明确——平等交往!
可以交朋友,也欢迎一起合作做生意,但绝不会去打工!
向生向太属于那种老派人物,江湖味道也十分浓厚。因此合同重要,相互之间的承诺更加重要。只要亮明彼此的底线,他们并不会过分相逼。
因此到后来,向太先后撕逼周星池和张柏之。这件事谁是谁非不去讨论。但在采访中,很容易就能看出那种意思——你们当年都答应过的,后来居然又反悔……
反正这里就介绍一下,可以当成吃瓜。再次重申一遍——娱乐圈就是个吃瓜的地方,谁是谁非不去讨论!
然而这样的场景,落到剧组其他人的眼中,他们更是目瞪口呆。
居然连1、200万港币都不要?居然来香港发展都不要?居然会给1000万的投资,最后还是不要?
求求你了,老天爷!快收了眼前这个妖孽吧!
而话题在继续。
向太继续询问:“光仔,你的这部片子已经报名了金马奖。你会不会去参加?你要几张邀请函?”
容光乐了。报名金马奖很正常,主要是为了刺激票房。但自己去参加……?
于是容光摇摇头:“向生、向太,我这个票房,金马奖起码给个尊重吧?但你们都是老前辈,看过这片子,明白这片子也就是那样。毕竟只花了3万美元。如果就给个最佳新人导演奖?那还不如不去。省的双方都尴尬。”
向生向太立刻听懂了容光的意思。光看票房,已经夸张到极点,而这样的票房,早已经能够打破某种规则。
举个例:上几部这样的电影,就是李小龙先生的《龙争虎斗》、《猛龙过江》。在华娱电影史上,李小龙先生是什么地位呢?
而且票房最高的《猛龙过江》,全球票房1.3亿美元。然而同时代的中国内地,每年的票房在25亿到30亿之间。软妹币与美元兑换率1:3.5,黑市价也不会超过1:5。已经相当于美元6、7亿。这1.3亿并不算特别的夸张。
而《加一个长镜头》现在肯定能够票房过亿。两岸三地的票房又是一片萧条。甚至最终获得的票房,能够超过两岸三地所有华娱电影的票房总和!
这可是一个人吊打所有人的节奏?可以说是前无古人,基本上也是后无来者的一个传奇记录!
可以这么说,就凭着这部《加一个长镜头》,容光就足够在华娱电影史上留名。
而这样的成就,如果去了金马奖,肯定要最佳导演、最佳影片,两者起码需要给一个。否则这个金马奖就是笑话!
但是《加一个长镜头》,质量上却根本就没有达到获奖的标准。给个最佳新人导演就已经差不多。
那么金马奖是给呢?还是不给呢?
所以容光才会选择不去,省的双方尴尬。
不过向生向太真的听懂了,他们也更加的重视容光。
但剧组的其他人,他们简直都快要疯了!
光少,你是想成仙吗?甚至连金马奖的奖项都已经看不上,而且直接就不去?
求求你了,光少,你就做个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