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权问道:“主公是想,歼灭敌军这小股人马?”
马超点头,“不错,我军在此隐蔽之处,非是敌军探马所能探听到。所以今夜,我意便是夜袭禺同山,用骑兵快速歼灭敌军诱敌之人马,然后赶紧撤回,想来是没有问题,大家以为如何?”
众人都在想着自己主公所说的这些的可行性,因为自己主公说得是要全用骑兵,虽说没有那么特别多,但是自己主公也是从成都带来了五千骑兵。而且己方的骑兵,那可都是凉州特产的上等好马,绝对不是他南蛮的战马所能比的。他们那儿最好的战马,也就和己方上等好马相当吧,再说了,他们那儿也不产马啊,所以是不如己方,这个可是己方的一大优势。
雷铜说道:“属下认为主公所说可行,因为这便是利用我军之优势,来攻敌之弱势。只要禺同山外围没有任何埋伏,那么此时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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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人一听雷铜的话,也都是附和着,只要和雷铜所说一样儿,那么就都没有问题。
马超一笑,说道:“探马早已探知,禺同山附近,确实没有埋伏,因为没有伏兵之地。就算就近的能伏兵的地方,也离此一里地多了。按此来算,我军当如是也!就算不能歼灭敌人,却也一定要杀得他们落花流水”
凉州军骑兵的速度那不用说了,就说对方就算是埋伏在一里地之外,那么己方在对方赶来的时候,一定也是能杀不少的南蛮军士卒了,就算是不能歼灭敌军,但是却能杀敌不少啊。
众人一听。此策可行,虽说算是有些行险,但是仔细一想。好像也不是那么太过危险。反正跑得快的话,肯定是己方占便宜就是了。那么既然如此的话,“何乐而不为”呢。
最后马超是拍板儿决定了,对众人说道:“各位,既如此,那么咱们天将黑之时,便开始行动!”
“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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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安、严颜、孟达、雷铜、和陆逊与我一起,夜袭禺同山!其他人则留守在此地”
“诺!”
马超是带了一半人去,而留下一半。因为马超所带的几个人。除了陆逊之外,那四个可是这里面武艺最高的四个了。干这事儿,当然是武艺越高越好,那样儿在有限的时间里,杀敌也就越多。而且马超认为这个组合,能相当不错,南蛮军的士卒,却是不行。
至于陆逊,不用多说了,有了谋士在一旁。终究是好的。至少马超知道,要是真有什么危险的话,陆逊会提醒自己的。别的不说。就说他跟着自己一起去了,自己要是有事儿,他可能好吗。所以马超知道,带着陆逊,这么个顶级谋士,其实还是挺保险的。
哪怕他陆伯言不为了别人,就是为了他自己,他也得拿出真本事来啊。而陆逊一听马超带着他去,他也是在心里苦笑。不过说实话,这还真是。都是在他所料之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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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超要带着他一起,他是早有所料。要说马超不带着他,估计陆逊才会惊讶,不会那样儿的话,他也就不是马超马孟起了吧。
没多久,马超便和崔安严颜几人是点兵出发了,他们就带了五千骑兵,因为为了小心谨慎,保险起见,马超认为只能是带这些人。之前他认为自己就有些轻敌了,谁说异族就不能用计了呢,谁说人家孟获就不会计谋呢。可己方有更厉害的人物,在汉人中都是顶级的谋士,还能怕了异族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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