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纪大哥!纪大哥!快醒醒!”纪仲被人摇醒,睁开眼,一个瘦骨嶙峋的大脑袋凑到了他面前,“那个傻子又来了。”
纪仲一听,连忙掀开破兽皮,抓起枕在脑袋下的铁剑,走出了破茅草棚。
他,纪仲,今年十岁,亡人集南区甲字街第一孩子王。
靠的不是别的,就是他手上那柄铁剑。
几个瘦得不成样子的小孩见到纪仲,都一窝蜂的涌过来,纪仲用手点了点数,还不错,一个都没少。
“很好,看来那个傻子给的食物里没有迷药和毒药。”纪仲点点头,“走,跟我再去领食物去。”
众孩童兴奋地大喊,跟着纪仲走向甲字街的街头。
……
这里是亡人集,位于莽州,却在莽州的长城防线之外。
早年间这里有些哨所,是为了预报蛮人入侵而设置的,因为死亡率太高,所以在这里驻扎的都是些死囚。
朝廷允诺他们,若他们可以在这里待满七年而不死,就能赦免其罪,无数死囚为了一份活下去的希望纷纷主动来到了这里。
来的人多了,哨所就连起来成了一个集镇。因为所有人都是亡命之人,因此,又叫亡人集。
随着时间的退役,这亡人集渐渐出现了第二代,第三代,可是这里又偏偏是一个没有王法的地方,很多孩子刚刚出生,就没有了父母。
纪仲就是其中一个。
纪仲不记得自己父母是谁,只是有一个人在临死前,遇见了不满六岁的纪仲,把自己的铁剑扔给了他。
“老子有一个儿子,死了,你给老子磕个头,就当老子的儿子吧,替老子把香火延续下去。这把剑,算是老子给你的遗物。”
纪仲老老实实地磕了个头,不是为了这把剑,而是自己被叫了多年的“兔崽子”,那一天,终于有名字。
纪仲!
他用了三天时间,刨了个坑,把那个便宜老爹埋了进去,自己则抱着那柄几乎跟他差不多高的铁剑,回到了南区甲子街。
自从他半夜偷偷摸摸用这柄剑刺进一个想要抢剑的小混混的脑子里,就没有人再来谋算他这柄铁剑了,他也莫名其妙成为了整条街最受敬佩的孩子王……
……
纪仲带着众孩子走到街头,果然看到一个胡子拉碴的大叔坐在大树下,他看上去豪爽的很,就是右腿的裤管空空如也,风一吹就飘了起来。
当然,这不重要,重要的是他面前摆着香喷喷的面饼子。
那大叔看到纪仲等人,哈哈一笑,伸手招呼道:“小纪啊,快来快来,刚刚出炉的面饼子,还热着呢。”
其他小孩都看向纪仲,纪仲小大人似的点了点头,那些孩子才扑了上去,一边吹着面饼,一边往嘴里塞。
“慢一点,都有,都有。”大叔热情招呼着他们,又看向走在最后的纪仲,“小纪,昨天你答应的,吃我一顿饭,所有人都要跟着我念两个时辰的书。”
纪仲在那大树的身边坐下:“给吃的,还求着给我们书读,你怕不是个傻子。”
那大叔哈哈大笑:“是啊,不是傻子,谁来亡人集啊!”
……
春去秋来,一晃两年过去。
亡人集里建起了一座书院。
那傻夫子就像是鸟雀捡麦穗一般,托着那仅剩的一条腿,不断用白面饼子把一些小孩子骗进书院,教他们念书。
不是没有人来惹事,但直到那个时候,纪仲才知道,那傻夫子的实力强大的可怕。
听人说,他是什么“太平书院”的学子,那条腿是救同窗的遗物时被蛮族弄断的。
你说傻不傻?人都死了,还抢东西干嘛?
后来他在战场上又受了伤,死里逃生。有人保举他去赋予的扬州为官,被他拒绝了,他说他要来亡人集开书院。
你说傻不傻?
亡人集里的人都在背后喊他傻子。他们这些孩子还好些,叫他傻夫子。
“傻夫子,你为什么要来亡人集?”纪仲走到傻夫子身边,接过揉面的活,问道。
那傻夫子乐得轻松,从怀里抽出一袋旱烟,点着以后吸了一口,看向天边的落霞,说道:“我遇到了一个人,是从你们亡人集走出去的。”
“他说,他的孩子还在亡人集。他想让他的孩子念书。我答应了他了。”
“可是那小子,下一个冲锋就死了。我也不知道他孩子是谁,就只能过来把所有孩子都教一遍了。”
“没办法,答应了别人啊!”
纪仲撇了撇嘴:傻子!
傻夫子轻轻拍了拍纪仲的后脑勺:“要尊师重道!”
……
一转眼,又是两年过去,纪仲十四岁了。
这一年,他《春秋》入门,正气外放,成为了一名儒生。
傻夫子笑的比他还开心,说道:“我有一位好友,叫张戚风,我给你写一封信,你去找他。他是中京折柳书院的学子,会把你收入学院之中。”
纪仲撇了撇嘴:“我想去太平书院。”
傻夫子摇了摇头:“太平书院不适合你!听我的。”
纪仲还想说什么,但最后还是点了点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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