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家伙的运气可真好。”小天狼星看着詹姆斯抱怨的信,摸着趴在他的怀里的菲勒斯的小脑袋说。
毕业前,瑞德找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问他有什么打算。
“我想,我可能会去当一名药剂师。”西弗勒斯说。他喜欢魔药,圣芒戈也已经接受了他的申请,只要他的高级巫师等级考试没有问题的话,他会进入圣芒戈成为一名药剂师的。
“那太好了。”瑞德给他倒了一杯酒,“其实,我想推荐你去另一个地方。不知道你有没有兴趣。”
“你知道,麻瓜世界有药品公司,每年都会有不少新药问世。新药的疗效会更好,副作用会更少。他们有时也会集中精力,攻克某种顽固的疾病。而巫师界却没有这样的组织。”瑞德习惯拿麻瓜世界的事来跟巫师界进行比较,像西弗勒斯·斯内普这样对麻瓜没有一点好感的巫师,如果让他们知道巫师比麻瓜还不如,通常更容易说服他们。
果然,西弗勒斯放下酒杯,看起来听进去了。
瑞德继续说:“我们有很多魔药大师,但他们通常只是根据自己的兴趣制药,如果有人愿意把他们发明的药方交出来,威森加摩会给他们发奖章。这样虽然有足够的荣誉,但无形中浪费了很多的力量。我们不知道魔药大师会做哪方面的研究,也没有办法控制研究的方向。”
“那教授的意思是什么呢?”西弗勒斯好奇的问,他想知道小里德尔教授想推荐他干什么。
瑞德联合了几个贵族,得到了资金上的支持。他对西弗勒斯说:“我希望你能带着一些人,有针对性的研究一些对巫师的疾病更好的药物。这是一种雇佣关系,你只是负责研究,别的不用操心。”
西弗勒斯马上感兴趣了,这当然比他在圣芒戈当个普通的药剂师更好。珍稀的魔药材料,研究场所的花费,这些都不用他管,他可以尽情的做魔药了。
“我需要做什么?”他问。
瑞德看得出来他已经动心了,说:“你需要一些助手,跟你一块干的人,每年交给我一个成品药就可以了。”
西弗勒斯问了最后一个问题:“雇佣我的人是教授,还是别人?”
瑞德停了一下才回答:“是我。”
“我愿意。”西弗勒斯伸出手跟瑞德握了一下,“我什么时候可以开始工作?”
瑞德高兴的说:“随时。你可以找一些人跟你一起干,总不能所有的事都是你自己来吧?大概二十个人左右,你挑的人听你的指挥。”
然后,斯内普魔药研究会在魔法部登记了。他们只有十四个人,平均年龄不到二十岁,西弗勒斯·斯内普是里面的头。瑞德给他们找了一个漂亮的大房子,一楼是餐厅,楼上是宿舍,地下室是研究所。充足的原料和崭新的坩埚可以任由他们进行实验,一年的活动经费是二十万金加隆。
西弗勒斯第一个想做的就是制出能让狼人变得更安全的药和被狼人咬伤后的缓释剂,前一种药可以让狼人在满月时失去大部分的攻击性,后一种在被狼人咬伤后的一定时间内,只要使用就可以避免变成狼人。
他把这个定为第一年的目标。瑞德在接到他的计划书时说:“不用着急,这件事几百年来没有一个巫师能办到,我会给你更多的时间的。”
但西弗勒斯已经决定了。瑞德为他送来了可用于实验的狼人,都是应该被授于摄魂怪之吻的重刑犯,完全不用有任何顾虑。
西弗勒斯忙于研究所的工作,无形中没有太多的时间来里德尔家作客了。瑞德曾经担心阿利安娜生气,但问过她之后,她奇怪的问他:“不是哥哥雇了他吗?”
“是的,可是他大概没时间再陪你玩了。”瑞德抱歉的说。
“没关系。”阿利安娜说,“他已经属于我们家了,不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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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天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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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小天狼星最终当了傲罗,但他想去外国,而不是留在‘死气沉沉’的伦敦。他想找一份充满了‘冒险’、‘刺激’、‘让人兴奋’又有‘正义感’的工作,可他又想自己干,不想让上头的人管着他,唯一的好消息是他不介意工资有多少。
所以他当了傲罗,并成为了第一个刚工作就愿意天天出差的人。
布莱克夫妇在他毕业后本来打算送他一套房子,因为他告诉他们他想搬出来住,让他意外的是布莱克夫妇没有反对。他高兴的当天就搬了出来。
但最后他们决定等他结婚的时候再送给他,不然他就只能租房子住。
“如果他缺钱,我怕他会把房子卖掉。”布莱克先生担心的说。
“或者更糟。”布莱克夫人说,“他会慷慨的把房子当成礼物送给朋友。”
考虑到小天狼星的性格,布莱克夫妇什么也不敢给他,但他们也担心他会因此伤心,所以告诉他如果他打算结婚,他会得到一幢漂亮的房子和一笔结婚基金,如果他有了孩子,那孩子也会得到一笔不菲的成长基金。
“如果你结婚了,那一切都不用担心!”布莱克夫人握着她的大儿子的手说,希望他能明白她的苦心,还有,他们并不是不爱他了。
但小天狼星一点也不想这么快就从一个监狱走到另一个监狱里去,他摇头说:“结婚?不,妈妈,我想雷古勒斯能代替我生下继承人的。我不打算结婚,至少短时间内。”
布莱克夫人不知道应该高兴还是生气,以前她担心自己的长子会在外面随便交一个女朋友,他应该跟那些符合布莱克家族身份的小姐们约会。但现在她只担心她的儿子根本不想结婚了,他看起来好像打算永远把自己当成十七岁的大男孩。
“可是,亲爱的,你的朋友都结婚了,对吗?那个波特。”布莱克夫人以前无数次的诅咒过波特把她的儿子变成了一个格兰芬多,现在她只希望他能跟那个格兰芬多一样,一毕业就结婚。
“詹姆斯?”小天狼星想起了他的朋友,“对,但他一入学就爱上了莉莉,他一共追了她七年,当然会一毕业就结婚,他还怕她发现他其实跟七年前一样是个没用的家伙呢。”
“那你有没有在学校认识哪个姑娘呢?”布莱克夫人锲而不舍。
小天狼星迫不及待要去享受自由了,他装作看了一下钟表:“哦,妈妈,你看,已经这么晚了,我要走了。”他站起来匆匆在布莱克夫人脸颊上吻了一下就幻影移形了。
布莱克先生从书房出来,看到他的妻子坐在客厅里,而他们的长子已经不见了。
“你怎么了?亲爱的?”他走过来问她。
布莱克夫人摇摇头:“不,没什么,一切都好。”她叹气说,“我真庆幸我还有一个儿子。”想想看,一个格兰芬多的布莱克家族长,而且他还不肯结婚,如果真有这一天的话,她一定会疯的。
小天狼星回到了他租的房子,不大,厨房和客厅连在一起,只有一个卧室,而且浴室和洗手间也在一起,只能在里面勉强转身。但他却觉得这房子棒极了。
“亲爱的,宝贝你在哪儿?”他对着被昨天的和包括一个星期内所有的碗盘的桌子,堆满他换下来的长袍的沙发,到处都是报纸的地板,这一切的一切淹没的房间喊,幸好他是个巫师,如果他想找什么东西,只要一个咒语。
但找他的宝贝不能用咒语,因为他是一个英俊的骑士,一个漂亮的小伙子,一条在麻瓜街边捡到的小黑狗。
詹姆斯见到他的宝贝时说:“哦,小天狼星,他跟你一模一样,就像你的儿子!”
他也是这么想的,所以他爱他的宝贝。
他又叫了两声:“菲勒斯!快出来,宝贝,我买了你最爱吃的麻瓜馅饼!”就是批萨。他爱批萨,因为他可以告诉厨师在上面堆所有他爱吃的东西,不管是什么。从他离开家之后就发现了这个能拯救他的厨房和胃的食物,麻瓜还是很有创造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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