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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第二十二章(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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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汉初沿用秦朝历法, 定十月为一年岁始。

  云中郡地处边陲,北接草原, 大雪一直飘到端月,雪融期来得更晚。

  伴着第一股春风袭来, 天气逐渐转暖,积雪开始消融, 汇聚成浅浅的溪流, 一点点浸入大地。天空染上一片碧蓝,大地点缀星星点点的新绿。

  农夫们最熟悉天候, 不需要三老劝说农桑,已经纷纷扛起耒耜,牵着从力田处租借来的耕牛, 开始今岁的春耕。

  沉寂一冬的草原开始焕发生机, 边塞开始出现匈奴的影子。边军谨慎巡逻,盯紧对方的行踪。

  万物复苏时节, 汉民忙着耕种, 匈奴也忙于放牧, 极少在这时开启战端。但谁也不敢保证,会不会有哪支部落突然脑抽, 举着弓箭和刀子杀过来。真遇到这种情况, 边军也不会客气,反正都是两边肩膀扛一个脑袋,砍回去就是。

  伴着绿意铺满草场,边民也陆续打开栅栏, 驱赶着自家的羊去啃食青草。长辈在田间忙碌时,放羊的活都由孩童承担。尚且稚嫩的肩膀,同样要承担一部分家计。

  天刚蒙蒙亮,鸡鸣一声,就有孩童起身穿衣。顾不得晨间的冷意,裹上兽皮制的短袄,抓起阿母热在灶下的干粮,一边哈着热气,一边跑去马厩和羊圈。

  为减轻家中负担,哪怕是三头身的豆丁,也尽可能做些力所能及的活。十二三岁的少年早已能跟随父母下田,当做半个劳力使用。

  孩童们揣着干粮,赶着羊从家中走出。借天边的微光,各自招呼同伴聚到一起。

  以卫氏村寨为例,五户一邻,五邻一里,两三个里的边民聚成村寨,不说家家户户都养牛羊,也有一半左右的人家中有大牲口。

  边郡野兽比人多,孩童独自放羊难免会遇到危险。十多个走在一起,聚集起家中养的凶犬,小型的狼群也不会轻易靠近。

  “阿陶,这边!”

  见到熟悉的同伴,一个穿着羊皮袄的孩童用力招手。圆乎乎的小脸冻得通红,身边蹲坐着一条黑色的大狗,三只羊彼此挨着,反刍着从马槽抢来的草料。

  “给!”

  等同伴来到近前,孩童从怀里掏出一个布包,小心打开,现出包裹在里面的饴糖。

  “饴糖!”叫做陶的童子吃了一惊,推起挡在眼前的皮帽。对他们来说,这是过节才能吃到的好东西。

  “大兄送回来的,我分到三块,给你一块!”孩童将饴糖递到阿陶跟前,见对方犹豫着不接,干脆抓起来-塞-到他嘴里。

  “快吃,等下垣门打开,咱们快些走,能找到最好的草场。”

  阿陶鼓着腮帮,等两人的羊聚到一起,有些含糊的问道:“阿石,你的大兄真在赵郎君的畜场干活?”

  “当然,这些饴糖就是赵郎君给的!阿兄还说,等月底就能领粟米。”孩童挺起胸脯,很是骄傲。

  “真好。”阿陶的语气中满是羡慕。

  两人一边说话一边驱赶羊群,不多时,就同另外三个童子走到一起。

  “我阿兄总是偷懒不做事,刚被阿翁打了一顿。阿母说阿兄再敢偷懒,和乡中的闲汉混在一处,早晚被官寺抓走,也罚去做城旦。”

  提起之前官寺的打-黑-除恶行动,里中之人都是记忆犹新。许多父母教育不听话的孩子,多以被抓走的闲汉和恶少年为反面教材。

  不得不说,效果非同一般的好。

  “别担心,你阿兄总能改好。”阿石小大人一样拍拍阿陶的肩膀。

  阿陶摇摇头,并不十分确信。要是能改早就改了,也不会拖到现在。

  “要是我再长大些就好了,阿姊明岁满十五,要开始交算赋,家中又要多出一百钱。如果阿兄总是不干活,阿翁阿母会更累。”

  “梅姊不出嫁吗?”阿石问道。

  “不,阿母说要多留阿姊两年,一定要寻好人家。阿翁也说多交一些钱无妨。可我听阿姊同阿母说,还是为她早定亲,为家中省些钱。”

  汉初田赋是三十税一,貌似不高。但除了田赋之外,百姓还要交钱赋、服徭役,以当时的土地出产,着实是不小的负担。

  朝廷规定,民年七岁到十四岁,不分男女,每人每年都要交口赋二十钱,就是所谓的人头税。过了十五岁就会改成算符,增加到一百二十钱,商贾和僮奴更要加倍。

  除此之外,女子过十五不成亲还要另交一笔钱,按照后世的说法,即是所谓的“单身税”。

  至于徭役,有力役和兵役,部分情况下可以出钱免役或雇人代为服役,从几百至几千钱不等,寻常人家未必能负担得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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