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夏,演员和歌手的合同其实也大同小异,唯一有区别的就是歌曲版权归属。”王晓明先是发了一条语音,然后又发了一份电子文件。
“这个是歌手版的,你先看看。”
“好的。”
夏帆点开一份新的电子合同,又仔仔细细浏览了一遍。
合同内容果然是大同小异,只是在歌曲版权方面做了一些划分。
歌曲版权分为两种:纯歌手和原创歌手。
“老子是原创歌手!”
夏帆毫不迟疑,很自然地跳过了纯歌手这一栏,目光直愣愣地盯着“原创歌手”那一栏。
原创歌手的歌曲版权问题:词占30%,曲占35%,编曲占35%。
毫无疑问,对于一首歌曲而言,曲和编曲的重要性是高于词的。比如在另一个时空,不少华夏人热衷于听英文、日文、甚至韩文歌曲,听得也是曲和伴奏,谁会去听歌词?
然而,
因为华夏文字博大精深,优美的词经常能为一首歌曲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所以在华语歌曲的版权里,词占到了30%的比重,而在英文歌曲里,词的版权比重是远远不到30%的。
“编曲我不会,如果是我自己作词作曲的话,一首歌可以拿到65%的版权!”
夏帆对于这个比例分成还是很满意的。
不过还有一个让夏帆比较纠结的问题:比如在一些有唱歌环节的商演,该怎么分成?
是按照合同规定的三七分,还是按照歌曲版权约定夏帆65%,公司35%,这必须事先说明白。
他接着往下看,终于看到了相关规定:
五五开!
只要商演部分有唱歌环节,而且这首歌曲是由夏帆本人作词作曲的,酬劳分成全部五五开。
如果他只有作词或者作曲,前者35%和65%分成,后者是四六开。
这一条,夏帆看到后微微一笑便略过了……
他可是大包大揽型的创作歌手!
夏帆默默打开笔记本电脑里某一个角落里设了密码的电子文档,上面写满了密密麻麻的歌词。
这个时空的音乐人是不可能在他写的歌词上,将曲谱原汁原味地还原。
“看来对方真的挺有诚意!”
夏帆也投桃报李,回了一句:“晓明哥,合同没啥问题,我同意了,还有我手里的两首歌曲就让公司里的音乐人完成编曲吧。”
他手里的《算什么男人》和《我爱你华夏》,本可以找外面独立的音乐工作室编曲,然后一次性买断,这样夏凡就能拥有这两首歌完整的版权了。
他算是给新东家送了一个顺手人情,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改善未来他在新东家的生存环境。
王晓明对于区区两首歌曲的编曲版权自然是看不上,但对于夏帆这种高情商的行为还是非常赞赏。
到了他这个地位,是非常乐于挖掘有潜力的新人,很享受当伯乐的感觉。
近期而言,夏帆应该是最让他满意的一个新人了。
“小夏,这份合同是时代娱乐当中最好的新人合同了,如果你表现好触发了某些激励条款,随时可以转为常规类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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