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将陆明威胁自己的话语,大致和张雪涵说了一下。
张雪涵是有点同情夏帆的遭遇,一个刚出道的新人就遇到各种非人待遇,相比之下,自己的出道之路则顺利了不少。
“其实圈子里,娱乐公司用合同陷阱来压榨艺人的有不少,不止是新人哦。”她想到了自己的合同,也是公司占尽便宜。
这个圈子里,大多数艺人面对娱乐公司的时候,都是处于弱势的。
“不过我一想到打赢官司后,陆明得自掏100万元的违约金,还是挺解气的。”
夏帆想想就觉得舒服。
“你错了。”张雪涵摇头解释着,“其实以陆明的职位,是有权力可以解除你这样的新人合约,又不是那种成名艺人。”
“可他当时信誓旦旦地说我只要打赢了官司,便会自掏腰包来交违约金。”夏帆有些不解。
“理论上是这么说没错。”张雪涵继续解释,“但根据我的经验,像他这样位居高位的,只要提了建议,公司一般都能审批成功。
董事会总不能真让他自掏腰包吧,这点面子是要给的。”
夏帆略显失望:“那是故意为难我喽,如果这协议书上盖的是他们单位的公章就好了。”
“一样,没区别的。”张雪涵又反驳道,“无论是公章,还是指纹,你都已经立于不败之地了,但只要对方不承认,你都只能走法律路线。”
“雪涵姐说得也有道理。”夏帆一声长叹。
这家伙真是又无赖又狡猾!
“小夏,其实我有一个建议,你可以考虑下?”
“雪涵姐有什么建议?”
张雪涵笑呵呵地说:“以毒攻毒,其实娱乐圈里很多艺人都这么做的。”
“以毒攻毒?具体说来听听啊。”夏帆默念了这个成语一遍。
“娱乐圈是一个大杂烩,比较难管理的。我的意思是你在合同纠纷期间,是可以直接跳槽到其他家的公司。”
夏帆瞪大着眼睛,问:“这也行?”
尚未等张雪涵回答,他自己便反应了过来。
为什么不行?难道只允许娱乐公司毁约,而自己老老实实地遵守合约。
娱乐圈和那些职业体育球队不一样,后者如果和球员之间存在合约纠纷,在问题解决之前,即使找到下家也不能登场比赛,毕竟体育联盟是一个整体,头顶上还有体育协会来制约。
娱乐圈就不一样了,因为太杂太乱,公司数目繁多,又难以统一管理,你在直接跳槽后,新的公司安排你参加商演活动,老东家很难约束到你。
张雪涵会心一笑,知道夏帆已经明白了其中的关键点。
“协议书对你有利,公司毁约在先,你就来一个强行跳槽,法院即使不认可你这样的行为,顶多在一年半载之后让你做出一些赔偿,这笔费用不会很高。
但这段时期呢,你能赚到不少钱。”
夏帆记得陆明站在不同角度也说过类似的话:在官司期间,我可以让你不断去商演,即使届时输了,从你身上拿到的酬劳分成,也足以支付违约金了。
娱乐圈这一潭浑水,可能还真得以毒攻毒才有效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