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队创建至今己有七八年了,今天是我最开心的一天,因为从你们身上,我看到了团队协作的精神和力量,更加看到了团队的未来!”
当静飞在团队会议上慷慨激扬的说出这番话时,大家都激动的拼命鼓起掌来。
把格性迥异的十几二十个人组我一个团队,即注重个性,又注重协作共进,是一件难度非常大的事情。
要知道,能进入讼诚公大的人,本身就是法学专业中的佼佼者。
每个人都心高气傲,自命不凡,谁都不服气谁。
这在我刚进入团队时感受最深。
那时,团队成员之间互不信任,经常会有这样那样的矛盾发生。
而现在,就连曾经的“团队三霸”梅圆圆、亚子楠、青苹也变得温和谦逊了许多。
再也不象之前那样,得理不饶人,总是挑别人的刺了。
这天中午,我正在网上立案,突然接到法官一个电话,说我们有一个案件可能重复起诉了。
我非常好奇,查了一下当事人的名字,发现我们一年前就立案了,而且一审开庭在几个月前也已经去过了。
于是,我问法官:“为什么说叶波的案件是重复起诉?之前己有生效判决?”
“在我们法院系统中刚刚发现,有一个和叶波同名同姓的人在一年前就通过其他律师调解结案了!所以通知您跟当事人确认一下,如果情况属实,这个案件就只能作重复起诉处理了。”法官很认真的对我说。
“哦,身份证号也相同吗?”我仍有些不敢相信。
按理说,在立案的时候,如果法院发现可能重复立案的,就应该不予立案。
现在看来,立案登记制度下,只要符合立案条件的,法院就受理了。
然后,等我联系到当事人叶波时,他大吃一惊,赤口否认自己曾经委托过其他律师。
于是,我告诉了他律师事务所名称及代理律师后姓名。
刚开始,他还是表示不认识那个律师,也没听过那家律师事务所。
但第二天上午,他又打电话告诉我,二三年前他确实咨询过一个律师索赔的事情,但并沒有正式委托过他。
而且,时至今日,他也沒有拿到过一分钱的赔偿款。
这就奇怪了,按照法官的说法,他的案件早在一年前就己经调解结案了。
也就是说,被告已经对他进行过赔偿了。
看来,前面的代理律师己经通过调解获得了叶波的赔款,只是沒有结算给他而已。
所以,我一方面通知法院,此案确实存在重复起诉情况,但当事人并未要求撤诉,就只能等法官依法裁判了。
另一方方面,建议叶波同之前的律师再联系,确认下具体情况。
当然了,也顺便告知他,我们己经帮他立案、代付诉讼费,一审又开过庭了,现在却因他个人原因,造成重复起诉,己经构成根本违约了。
根据合同约定,我们有权追究他的违约责任。
当然了,违约责任最主包括两项:一、返还我方代付的讼诉费;二、支付违约律师费。
讼诉费返还金额,以法院缴费赁证及我方付款赁证为依据。
律师费嘛,得请示静飞以作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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