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看到自己的护卫被张县令抓捕之时,耶律淳一脸得惶惑,莫名其妙地看向赵旭。
赵旭并不解释,对着张县令道:“这件案子是你办的,还是由你来说吧!”
“诺!”张县令点着头,这才娓娓地讲了来。
这位看似没头没脑的县令,也并非一处是处,最其马在酸枣县当政多年,对于办案还是有一定的经验。
丁小六的被杀,从一开始,他自然相信了李甲的话,认为丁小六是被凶手灌了毒药而亡。
但是,赵旭提醒他关于灯笼的事,令他马上感到了蹊跷,再加上这个时候,李甲也无巧不巧的溺水而亡,令这个案子一下子扑朔迷离了起来。
他又把地保找来细细地询问了一遍,尤其是问了一下当时李甲向地保报告的时候的表情。
地保告诉他,李甲的确很是惊慌,而且语无伦次。不过,地保又告诉给他一件事,那就是在此前,天刚刚黑下来的时候,他曾路过丁小六的家,看到了一个人从丁小六的家里出来,因为远远的看到,天色刚暗,那人又没有打灯笼,所以并没有看清是谁,不过,他觉得那个人就是李甲。
毕竟北河驿的镇子就这么大,作为地保的他,对这里的每一个人都十分得熟悉。
所以,张县令就把怀疑这件案子是李甲贼喊捉贼,才是谋杀丁小六的真凶。
不过,他又回去察看了那个被踩上脚印的灯笼,李甲当时穿的鞋也是普通的,并非断纹,所以杀害丁小六的凶手也很可能另有他人。
而灯笼上的这个鞋印也有些特别,这是一只左脚上的鞋,除了是断纹这外,前脚掌处还有个三角形的缺口,应该是踩到了什么东西,磨损后所致。
再加上柴昭有意无意地说到北国人都穿着皮靴,更希望是北国的人行凶,所以张县令觉得这个凶手很可能就是让丁小六煮醒酒汤的那三个北国护卫之一。
在没有确实证据的情况之下,他也不敢贸然采取行动,所以就派金捕头对这三位北国护卫严加监视,想办法得到这三个人的鞋印。
金捕头也并不白给,他安排驿卒假装不小心,将一桶水洒在了在三人合住的房间门口的地上,同时观察着三个人的进出情况。
每个人踩过湿地的时候都会留下脚印,所以他很快发现了这位叫作木壮的副队长的左脚鞋底也有一个三角形的缺口。
有意思的是,这位木壮副队长曾问过驿卒,北河驿有没有私窠子,原来是一个好色之徒。
于是在金捕头的安排之下,驿卒给这位木副队长拉了皮条,在木壮往私娼家翻云覆雨的时候,金捕头顺利地拿到了他的皮靴,虽然臭不可闻,但是确认与灯笼上的鞋印相同。
所以,当晚金捕头便逮捕了这位副队长,张县令连夜突审。
张县令说完,将木壮的靴子和灯笼上的鞋印一并拿出来给大家观看,这位副队长想来去丁小六家行凶之前,踩过了污泥,也就难怪这么久了,灯笼上的鞋印还清晰可见。
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因为丁小六那些人住的地方本来就是污水横流、遍地垃圾的贫民区。
“我冤枉!他们对我动了大刑!”见到自己的主子,鼻青脸肿的木壮大呼起来。
耶律淳一脸得怒意,也不知道是国为木壮的所作所为,还是因为他被张县令诱捕。
如果昨天晚上,他不外出嫖娼的话,也不会落到金捕头的手里头。
只是,木壮才喊了这么一句话,便见到盖伦猛地拔出了佩刀,在众人还没有来得及反应的情况之下,一刀割断了木壮的喉咙。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2页当前第1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