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有种姓的印度人不得和不可接触者一起进餐,也不得饮用他汲取的水,或者使用他接触过的器皿。不可接触者无权进入寺庙,他们的孩子禁止入学。
直至死亡,他们终身是下贱人。死后他们的身体不能进入公共火化场。由于生活贫苦,不可接触者无力购买足够的木材火化,部分未能完全火化的遗体被抛进河里,或者埋在地下。
不可接触者的唯一特权,可能就是可以在提倡素食的印度教当中不受约束,想吃什么就吃什么。
如果要博取名望的话,在离开英属印度之前废除种姓制度其实是最一本万利的办法。不过艾伦威尔逊有自己的操守,任何和种姓制度有关的问题,他都不碰,要尊重次大陆几千年来的优良传统。
在尽力维护英属印度的稳定同时,因为英属印度在大英帝国殖民体系的特殊地位,其他周边的殖民地也有电报通报当地的消息。
英属马来亚的电报当中,表示对两大族群的法令制定,是采取统一的判例法案,还是制定一部专门用在英属马来亚的法案,以便适应当地的国情。
英属马来亚作为内阁秘书给海外公务员预留的新大本营,马来亚的电报理所当然的也被新德里知道了,现在英国刚刚恢复英属马来亚的统治,很多政府职能还没有完全恢复,颁布法令只是一个想法,还没有开始实践。
这也被刚回到新德里的艾伦威尔逊知道了,正好巴伦爵士知道自己的助理是东方学院的毕业生,也想听听意见。
“我不建议使用本土的法案,因为在不同的地方不同的法案有着不同的效果。”面对巴伦爵士的提问,艾伦威尔逊坦诚的阐述了自己的观点。
“说说你的看法,我准备在电报当中和爱德华爵士谈谈。”巴伦爵士不置可否的道,“对英属马来亚的问题,这是全体海外公务员都很关心的问题,我们当然也想要打好基础。”
“我听说香江实行的是大清律,那就很好。”艾伦威尔逊想都不想的回答道,“至于和平教徒,实行宗教法就行了。宗教法管理和平教徒,大清律管理一切非和平教徒,严格按照血缘做区分,我们绝不推进民族融合。”
“其实也没有问题,毕竟我们是遵循判例法的国家。”巴伦爵士没觉得哪里不对,反而出于大英帝国的传统点头认同。
英属时代的香江则是跟随英国奉行其的惯行法例,但又宣布当地华人还依照本地条例治理,所以就出现了这样的事情,同样是谋杀罪,罪犯若不是华人,则按照英国法律判绞刑,但是罪犯若是华人,则按《大清律》斩首,因为主权归中国,也是理所当然的使用《大清律例》。
不过香江最维护大清律的团体,其实是本地的精英富豪,原因嘛,大丈夫三妻四妾本就是男人的梦想,可以合法多纳几个小妾的法律,为什么要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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