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索拉姆目瞪口呆的样子,马绍尔伯爵很不厚道的笑了,说实话,他第一次见到加斯兰的时候,也被他的动物伙伴吓的够呛,毕竟这么庞大的野猪真的很罕见。
其他人冒险者也没好到哪去,他们常年在森林里混,自然知道野猪有多么不好惹,更何况还是这么庞大的一只野猪!尤其是那夸张的要死的全身战甲,这家伙一站出来,活脱脱的一头钢铁怪兽!
看到索拉姆和冒险者们惊讶的眼神,那个叫加斯兰的游侠不得不站出来为他的伙伴说几句了,他们这次任务是队友,不说清楚不好配合。
“你们别看莉莎这样,其实她是一个好女孩,她很聪明的,平常也不喜欢乱发脾气,战斗的时候也极为可靠。”
莉莎!听到这女性化十足的名字,再看看这要了亲命的体型!更何况你一头母猪,为什么会有这么长的獠牙!那股浓浓的违和感充斥着每一个人的心头,相信除了这位游侠,没人会称呼这种史前巨兽为“女孩”。
后来加斯兰又详细的解释了一番莉莎的来历,原来,这头野猪是加斯兰一次心软的结果。
加斯兰从小就是一名孤儿,他也不知道自己的父母是谁,在很小的时候他被一个老猎人收养,那时候家里穷,他十二岁的时候,老猎人又在打猎的时候受了伤。为了生计,加斯兰就只有自己去打猎。
就在他第一次打猎的时候,他就很幸运的碰到了一头棕熊和一头野猪对峙,好像是那头棕熊饿昏头了,盯上了那头野猪的幼崽,那头野猪是母猪,哪能让那头棕熊得手啊,于是俩头野兽就杠上了。
最后经过一番血腥的战斗,母猪被棕熊咬死了,而棕熊也没好到哪去,也被弄成了重伤,在肚子上给开了一个巨大的口子,眼看就不成了。加斯兰就捡了一个大便宜,不费吹灰之力就弄到两只巨大的猎物。
那时候,所有的野猪幼崽都逃跑了,只有当时还很小的莉莎没跑,在母猪身旁不断的嚎叫,好像在呼唤母亲一样,就是不肯离开。
当时加斯兰也不知哪根筋不对,一下子从莉莎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他们现在都一样了,都没爹没妈,于是触景伤情的加斯兰,就鬼使神差的,把那头母猪埋葬了,同时也没有动莉莎,打算就让它自生自灭。
可是莉莎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居然就跟上了加斯兰,他走到哪,这头小猪就跟到哪,寸步不离。收养加斯兰的老猎人就跟加斯兰说,这头小猪跟他有缘分,要加斯兰好好的对待它,就这样莉莎就成了加斯兰的家人了。
也不知道怎么回事,这头小猪居然比一般的动物都要聪明,小时候就会帮加斯兰看家护院了,那时候加斯兰还以为莉莎是跟他家的狗,呆在一起时间长了,给呆傻了,都忘记自己是一头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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