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代表是没有投票权的,马甲认为只要人在临高,完全可以会议之后再投票――开会必然是有纪要的,结束之后看了纪要再决定投票也没问题。无非是开票结果延迟几小时出来而已。
会议对各项议题采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投票。为此筹备会议上已经选出了一个监票小组负责监督投票和计票。
每次投票的有效票数必须是参加会议人员的90%以上,一般的议案采用简单多数原则,只要赞成票超过51%即算通过,人事选举和重大决策采用绝对多数通过原则。
马甲花费精力最多的,还是在制订会议规则上。所谓全体大会在本质上就是议会,而这个议会该如何来开会确保讨论的质量,全体穿越众大约没有一个人是有经验的。
马甲见多了国人讨论问题时候的各种表现:要么是漫无边际的跑题,讨论言不及义;要么“一言堂”,话语权被领导、专家和话多的人垄断;要么就是讨论很热烈,始终没结果。要么就是野蛮讨论,,抓住别人言语中的一个词或者漏洞不放,进行人身攻击。这些问题是特别要避免的。
当然,这和所谓国人的国民性没有多大关系,早年的欧美议会,类似的问题一样普遍存在。以至于英国议会要立法禁止议员携带武器进入会场,以免政见不同拔刀相见。要解决这些弊病就得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会议规则制度。马甲很自然的就想到了要引入《罗伯特议事规则》,这是源自英国议会规则的会议规则,在欧美国家的使用的非常广泛。更重要的是国内也有很多企业或多或少采用了这种规则,有一定的普及应用基础。
罗伯特规则有一整套避免野蛮讨论的方法:它规定主持人中立,人人有机会发言,并且规定了每人的发言次数;它要求辩论双方发言前举手起立,向主持人陈述,而不得互相质疑。规则还禁止延堂脱时、强行要求发言和在别人发言之时插嘴。
公开讨论问题的时候,只要不是橡皮图章式的议会就不会显得很和谐很团结,唇枪舌剑是起码的,个别水平较低的议会还要为政见言论动手。至于国人,现实中马甲没有见过多少激烈的辩论场面,但是bbs上的讨论他是见识过的――现实中不敢表露的恶毒和尖酸刻薄全部在这个虚拟空间里喷薄而出。
可以想象,在目前这个穿越众差不多是毫无顾忌的新时空里,一场公开大讨论会演变成什么。如果没有一套硬性规则加以限制,马甲毫不怀疑会出现野蛮讨论的场面,人身攻击,问候人祖宗直到大打出手恐怕是常见的戏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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