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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四节 苟家庄(一)(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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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里对苟家的所作所为知道的清清楚楚,只不过对这样的土豪,县令一般都没什么办法。更何况这样的边陲小县,苟家不公然作乱就很好了。

  代收盐课和盐场村办团,随便哪个稍知道点县情的人都看得出来,这群短毛是准备抢苟家嘴里的肉了。

  问题在于,无论苟家还是短毛,现在县里都惹不起。相比之下,还是短毛更惹不起一点。在和吴县令商议之后,王师爷给了一个活络的答复:

  十一月初一交盐课银,谁先来交就是谁包揽。

  这言下之意就是你们公平竞赛吧,俺们官府不干涉。谁是冠军这盐课的奖励就归谁。至于办团,县里不反对,办就是了。

  就这个问题达成默契之后,邬德告辞回去,开始攻打苟家庄的准备工作。

  论到提供的苟家讯息最多的,当属张兴教,他本身就是苟家庄人。但是执委会并不完全相信他的情报――有仇的人往往会夸大或者缩小某些内容。基本的情况,邬德还是希望自己去了解

  经过派人四处调查询问,苟家庄实际上并不叫苟家庄,它的真正名称叫大美村。这个大美村地处临高西北面的高山岭地区。苟家是村里的外来户,但是他这个外来户可不简单,是浙江福建倭乱被平定之后的余孽――诸位可不要以为苟家是倭人之后。大明的倭乱,向来是国人当boss,倭人不过是些打工仔而已,而且还是不怎么高级的打工仔,基本就属于上阵打前锋,撤退当殿军的主。苟家先辈好歹也算一头目,不至如此的不堪。他一家逃来不算,还带着许多同党部下。到得这村,发觉此地虽然离县城近,却地处山区,容易防守。又离海滨近。干脆落户下来,把原来的地主杀得杀赶得赶,堂而皇之的当上了地主老爷。势力慢慢的扩张起来,隐隐约约的成了县里的一霸,大美村也变成苟家庄。

  山村的田地其实不多,苟家也不过百十亩地而已,但是苟家势大强横,虽然没有功名,却在庄外软硬兼施的逼迫带地投效,渐渐的名下土地有了近千亩。这些年赋税日重,又有不少庄户主动投效在他家名下――虽然被盘剥的利害,总还能混口苦饭吃。

  苟家基本就靠着这些田地,每年大量的收租,又兼放高利贷,积攒下很可观的财产。寨中的住户有二百多户,男女老少人口在一千人以上,村子的位置是在一座小山坡上,并不险峻,只是乡勇家丁众多,而且多数是大陆上逃亡来的亡命之徒,无家无业的光棍汉子。村寨防守严密,土围的寨墙有两重,外面是一般村民、庄客、佃户居住,内层则是苟家的十几家本家的宅第。由专门豢养的家丁把守,不是本村的熟人谁也不能进内寨。

  更牛的是,苟家依然延续是祖辈的海盗传统,自己虽然不干,却和海上的小股盗匪勾勾搭搭――他们攀附不了刘老香之类人物的大腿,不过小股的海贼在海上多如牛毛。海贼虽然在海上混饭,但是还得上岸来取水,抢了赃物要在岸上销赃,受伤生病要上岸养病――所以不管规模大小,海贼们在岸上都得有窝家。苟家就是这样的窝家――不过他们也是有原则的:就是从来不在临高本地销赃,一则这里地方小,没那么强的购买力,二是免得闹大了惹上官府。赃物的去向,从掌握的情报看都到了琼山。苟家这户土财主很稀罕的在琼山有买卖。商品经济意识似乎十分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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