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群劫匪连滚带爬的逃跑了,原地只剩下谭孤鸿和洛景明两个人,还有一辆爆了胎的车。
“你随身带枪?”
谭孤鸿双手抱臂,面无表情看向洛景明。
洛景明慢条斯理道:“你要知道,美国是个不禁枪的国家。”
“这不是一个好理由。”
他笑了笑:“我想现在也不是一个计较这个问题的好时机。”
“好吧,”她摊手,“那现在怎么办?”
刚才两个人几乎上演生死时速,闯卡爆胎撞车还开了枪,结果还是一样的结局,他们仍然失去了交通工具,并且她手臂上还多出来了一片淤青。
“抱歉,我从来不喜欢坐以待毙,”他收起枪,向她走了过来,“不过我会为我的行为负责。”
“你干什么?”
她看着他在她面前半蹲下身,一时没反应过来。
“背你,我们走过去,距离城镇还有八公里。”
她不愿意这样麻烦他,可一时也想不到更好的选择,这人连和劫匪和平交涉都不愿意,更不会听天由命的等待几乎不可能经过的顺风车了。况且她的腿一直在不停的流血,白色的衬衫布已经被全部染红。
犹豫了一会儿,她叹息:
“我很沉。”
她虽然不胖,但身材高挑,背着她走八公里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总不会比棕熊更重。”
他见她久不动作,拉过她的胳膊,手上用力,让趴在了他的背上,稍微调整姿势,直起身子将她整个人背了起来。
“什么?”
她疑心自己听错了他的比喻,为什么是熊?
他背起她大步向前走着,毫不费力,一边走一边道:“我之前在加拿大念书,假期和室友进山猎过熊。”
“熊不是保护动物?”
“在加拿大不是,那里棕熊泛滥,经常伤害人和家畜,政府奖励猎熊,春秋两季是合法的猎熊季节。那只熊虽然没有成年,但是也有接近两百多公斤重,我们为了将那只熊拖回营地,几乎累得瘫痪。”
所以最后他和他那个来自俄罗斯的室友,不得不就地将熊肢解,场面非常血腥。
谭孤鸿听罢沉默着没有回答,一是腿疼虚弱不想说话,二是她觉得自己好像越来越看不透他。
三天以前,他们完全不熟悉,她自以为对他知根知底。
三天以后,他们好像熟悉了很多,但她却发现她对他几乎一无所知。
突然整个人被他掂了一下,牵扯到伤口她疼得差点喊出声,忍不住拍了一下他的后背:
“你干嘛?!”
“别睡觉,跟我说话,你要保持清醒。”
她哭笑不得:“我没有失血过多到这种程度。”
她看不见他脸上的表情,但能听出他的声音带着笑意:
“但你总不能让我背着睡着的你,一个人孤独的走完这八公里吧。”
她无奈:“好吧。”
可是一时要她说话,她也不知道从何说起,沉思了一会儿,缓缓开口:
“其实有一句话,十年前我第一次见到你的时候,就想告诉你。”
她轻柔的呼吸吐在他的耳边,他顿了顿,问道:“什么?”
“当年你的普通话讲得忒烂。”
他沉默了一会儿,突然不可抑制的笑了起来,她在他背上能感受到他胸腔的微微震动,微凉的夜风中,他身上的炽热温度透过单薄的衣衫传递到她的身上,
“我说的真话。”
“我早知道。”
“我当年好像没说过。”
他笑中带着无奈,“但我每一次开口,你的眼神都是这么告诉我的。”
“哦,对不起。”她以为她已经把鄙视掩藏的很好了,时隔十年试图弥补,“不过你现在讲的很好了,字正腔圆,一点口音都没有,比我还标准。”
“你不能怪我,我父亲祖籍广东,很小的时候就随父母移民到美国,那个时候大陆甚至还没有推行普通话,他只会讲粤语。我家中来往的华人朋友也大多数都是广东人,我小的时候甚至一直以为中国人都说粤语,广东话就是标准的中国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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