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吧,天黑之前,我们争取快些走出这南岭大荒。”叶有为闻言一怔,旋即开口转移话题,他没想到狠人大帝还有父母,不过从‘听说’二字可以推断出她的父母应该在刚生下她就离开了。
语罢便将女孩儿背了起来,加快了步伐。
……
时间如流水。
叶有为也不知道自己这一路走了多久,总之日夜交替,包裹里的干粮早就已经吃的滴粮不剩。
不过还算皇天不负有心人,视线中终于出现了人家,在他们前方不远处有个马棚式的驿站。
一个穿着古风麻衣的小二,肩搭白色毛帕,正在卖力的擦着棚下仅有的三两桌椅。
“咕~”
叶有为舔了舔有些干裂的嘴唇,吞了唾沫,看起来非常憔悴。
背后背着小女孩儿叶倾仙,她已经睡了,不过嘴唇也是与他一样,很干燥,肚子也在咕咕叫。
在原地站了许久,叶有为总归是个有点骨气的年轻小伙,迟迟抹不开面儿,没有做好去要饭的准备。
“哥……我饿……”小女孩儿不知何时醒了过来,而压在叶有为尊严上的最后一根稻草,也被背后的小女孩这一声“哥”给彻底击垮。
没有再半点犹豫,叶有为朝着前方驿站迅速的走去。
“这位大哥,可……可以给我施舍点东西吃吗?”叶有为鼓起勇气开口乞讨道,一脸愁容略有哀,“我这个妹妹才八岁半,她很饿。”
“哪里来的要饭的,走走走,赶紧滚蛋,现在兵荒马乱、民不聊生,我给你们这些要饭的施舍东西吃,谁又能给我们东西吃?”店小二皱眉骂道。
“就一口也行啊!我不要,给我妹妹就行!”叶有为哀求,作为七尺男儿他本可任性转身就走,但背后微弱的小女儿不允许他这么做,“就一口干粮,一口水!我跪下来求你了!”
“哎呀,给给给!吃了赶紧走,顺着这条路一直走,就是一处闹市,那里多的是大户人家让你们乞讨的!快点吃啊,别妨碍我做生意!”店小二还算是良知未泯,终是给了他们一口干粮。
“谢谢!谢谢!”叶有为不断的点头道谢,他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竟然也会沦落到乞讨的地步。
以前他在大街上看见乞丐都感觉是骗子,现在亲身经历,他知道一个真正的乞丐内心是什么样的感受了。
真是天若有情天亦老,人间正道是沧桑呐!
吃了东西后,叶有为背着小女孩儿继续朝着店小二说的方向一直走,天黑之前,总算赶到了闹市。
高大的楼房一望无际,有金碧辉煌的楼盘,也有“残肢断臂”的废弃之地,所以这里被分成了两个部分,贫民区跟富人区。
而他们身处的这个闹事,便是在富人区内,这条路尽头是一堵非常高且厚的城墙,将贫富隔开。
“这里可是流云城富人区,怎么会有两个乞丐?”
“衣衫褴褛,骨瘦如柴,他们是经历了什么?”
“快叫流云城的护卫队将他们驱逐到贫民区那边去吧,在这里简直是碍眼呀。”
来来往往,男男女女,皆是穿着华贵,不过但凡在与叶有为二人相遇的,基本上都是绕开了走,并且满口刻薄的话。
叶有为心里苦,他曾几何时落魄到这种程度过?好歹在地球上,他也算是个标准的小康家庭,打小就聪明乖巧,脾气也挺好,并且还帅气逼人,经常把老妈介绍的对象给逼走……
上学那会儿,在学校不知是多少女孩儿心中梦寐以求的白马王子,很多玩伴也都是以他为中心的,不吹不黑,在学校里还算是个人物。
而在这里,特么竟然成了别人眼中的乞丐,叶有为简直要抓狂了,可恶的贼老天,我套你猴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