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之前的箭矢平均伤害在80左右,那么换了这套弓与箭后,罗迪的平均伤害则能暴增至200以上,若是换了“爆裂箭”,即便不出暴击,普通伤害都能超过400!
这绝对称得上是“鸟枪换炮”。
而不但装备更新,交过“尼尔达司祭的堕落”任务之后,自己的经验值已经可以在升到10级后还剩出78000点上下,距离11级还差20%左右——对于目前肩膀受伤而很难开弓的罗迪而言,此时直接升级回血既能换装又能恢复战斗力,完全可以考虑。
想到这些,罗迪的心情好了不少,他很快理清思路,琢磨着接下来要做的唯一一件事:干掉弗朗西斯。
杀了他,自己和诺兰村的斥候们便不会再受到任何威胁,到时候自己直接远走高飞,再也不受那个劳什子主教的威胁,再也不用看到那个公爵之女的嘴脸…
他根本没有兴趣安格玛公爵苏醒了,那老头怎么处理他儿子是他自己的事,自己要杀弗朗西斯,这是谁也拦不住的——不过一想到“进阶职业”,那些有关于IMBA职业的想法此时便浮现起来…
正思考呢,眼前的胡克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问道:“想什么呢?你的酒量也太差劲了,这就迷糊了?”
“哦,在想事情。”
“想什么想,女人满地都是,随时都能再找一个,你看,对门那个汉森家的女儿我觉得不错——”
罗迪揉了揉眉心,真没想到满脸大胡子的胡克还有当月老的心思,干咳两声,本想推脱,却想起什么似的,换了个语气低声道:“其实…我有女朋友的。”
这话说出来的时候,他能感觉自己脸有些臊得慌,不过为了不让胡克这么八卦下去,罗迪还是硬着头皮继续说了下去:“不过…她不在艾弗塔领地。”
“吟游诗人都风流的很啊,谁知道你说的是哪一个?”胡克撇了撇嘴,端起酒杯边喝边问道:“喔——她住的很远么?”
“从这里向东南方走大概…一千多公里吧。”
“噗——”
胡克一口酒呛到了鼻子里,随即几乎直接把刚喝进去的麦酒全喷出来.
现代人眼中这样的距离并不远,坐高铁也不过几个小时的事情,就算是开车,一天一夜也能抵达了——可是在这个交通工具极其原始的中世纪社会中,如此距离,听上去跟“天堑”差不多。
换句话讲,霍利尔城99%以上的人,这辈子都不会有机会去到这么远的地方。在“森林包围城市”的人类世界里,“旅行”根本不是什么浪漫的代言词,沿途森林蕴含的凶险足够大多数人望而却步。
所以对于罗迪的答案,胡克第一时间只觉得荒唐无比,直接被酒呛了个半死,待缓过劲来后才喘着气说道:“这个玩笑可不好笑。”
罗迪低头干咳两声,胡克自然不会知道他口中那个“女朋友”,其实现在还根本不认识他。
静静的端着朗姆酒,罗迪有些出神的想着那个记忆中的小巫师,好半晌后叹了口气——虽然想去找她,但距离的确太远了,而且中间隔着的许多危险区域还不是自己现在能闯过去的…
本章节尚未完结,共3页当前第2页,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